新华社杭州9月6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的一件政府规章明确指出,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等要经过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不得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流入消费市场。
根据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的《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实验室感染,防止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实验动物流失及病原体泄漏。
否则,由于预防控制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撤职或者开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