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在近日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2009年8月修订版)中,“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被删除。昨天,记者走访市区20家酒店发现,多数酒店依然默认顾客12点退房的行规,其中不少星级酒店表示,对确实有事并提出申请的顾客,愿意施行“弹性退房”。
延迟退房时间,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南京的吕先生说,他经常出差到温州,已成为温州不少酒店的会员,“以往酒店都会让我中午12点退房,新规出来后,我住过的几家酒店表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让我住到下午2点。”吕先生对温州酒店的服务表示满意。
昨天,记者走访了温州华侨饭店、王朝大酒店、维多利亚大酒店等20家酒店。大部分酒店的前台服务员说,他们还没有收到有关更改退房时间的通知,将继续实行12点退房的行规。其中不少星级酒店的服务员说,如果消费者确实有事不能在12点之前退房并提前告知,退房时间可以适当延迟。
温州华侨饭店前厅部经理金秀英称,他们目前还未对普通顾客开展延时退房,但已对一些老客户和会员客户实行这一优惠政策。王朝大酒店总经理助理何文福说,会给一些会员实行延迟退房的优惠,同时允许一些确实有事的顾客延迟至下午2点退房。维多利亚大酒店前厅部一负责人称,他们酒店将针对退房出台一些新的优惠政策,但还需等酒店总负责人回到温州再进行商议。
虽然“12点退房”的国际惯例被取消,但短时间内多数酒店不会改变原来的做法,自主实行退房时间的方式有待市场的检验。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包崇柳昨天表示,“12点退房”作为酒店业约定俗成的一种做法,应由酒店根据市场和自身情况调节,管理部门对此不会干涉。市饭店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林崇海称,行业规范的更改与否从根本上并不影响酒店各自的策略,我市酒店会按自身的需求制订退房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