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想卖假币赚钱,又怕面对面交易被抓,河南人王某想到了网上交易,但他终究还是难逃法网。日前,龙湾法院一审以购买、出售假币罪和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3万元。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利用互联网交易假币案。
去年,王某听老乡介绍,卖假币赚钱快,便萌生了此念头。王某知道卖假币犯法,当面交易很“危险”,于是注册了一个QQ号码,取名“往事如风”。随后他与阿龙(另案处理)取得联系,作为假币进货渠道,并将位于龙湾雁湖社区的暂住地用作办公地点。
假币到手后,王某再通过网络联系买家,用各种假身份与对方交易,累计售出假币4.6万余元。王某的交易原则是先收钱再发货,不少买家多次向他购买。一次次得逞后,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有几次,他收到钱后,甚至不给买家寄假钞,而是给买家寄出了砖头、笔记本,14名“顾客”累计被骗走1.5万余元。其中一名买家上当受骗后,威胁要报警,王某当天下午便将钱如数退还该买家。
今年2月5日,警方成功抓获正在快递公司领取假币邮包的王某,当场缴获假币12400元,并在他住处搜出准备用于出售的假币3.8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系伪造的货币,还在购买后予以出售,数额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和诈骗罪,应予以数罪并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