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1日讯
9月是全国“质量月”。10日,市质量技监局公布了今年以来10个假冒伪劣典型案件。
3月16日,义乌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在义乌市王牌仓库查获:李时波在明知假冒品牌的情况下向江苏丹阳厂家定制117箱“505”牌的抽屉锁准备出售,涉案货值52650元。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7月7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商品罪判处李时波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6月15日,根据举报,东阳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对东阳市某针织内衣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生产标注“D&G”品牌(意大利品牌)的短袖内衣、七分裤;标注“NBA”品牌(美国品牌)的短袖内衣。该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手续,样品经品牌持有人鉴定为假冒产品。现场查获“D&G”品牌短袖内衣896件,七分裤30条;标注为“NBA”品牌短袖内衣880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6月11日,金华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在义乌市廿三里村一民房内一举捣毁施震飙经营的“六神”花露水的制假窝点。现场查获成品566箱,以及用于生产花露水的灌装机、过滤器等设备一套。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假冒产品、加工设备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月26日,永康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对永康市铭普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电镐产品列入了国家3C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该公司在未经3C认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电镐产品,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现场查获电镐928台,已售20台。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限期实施认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5月7日,武义县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武义申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型号为40-6、功率为1KW汽油机产品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发放目录范围,该公司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该产品,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查,该公司已生产汽油机180台。该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月11日,磐安县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对磐安县农家酒行进行检查,发现该酒行在未取得食品QS生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列入食品许可目录的白酒产品,现场查获“高粱烧”、“稻谷烧”、“五粮头”等八个品种白酒成品共计140公斤。其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该局对该酒行作出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白酒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浦江县石芦山泉饮品厂生产的“石芦山泉”优质饮用天然水在2008年和2009年度的省级监督抽查中均被判为不合格品。5月15日,浦江县质量技监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该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7月15日,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对市区某建设工地进行检查,对该建筑工地使用的螺纹钢筋、绝缘电工套管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其中一批由衢州龙游浙西轧钢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Φ10mm螺纹钢筋外形尺寸偏细,重量负偏差超过标准要求的12%,数量12吨;一批由杭州临安形象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绝缘电工套管抗压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数量2000米。目前该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6月11日,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对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对该加油站内的0#柴油进行了抽样,样品经省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其主要项目馏程不符合标准要求,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品。馏程是柴油重要的理化指标之一,若馏程太高,车子容易冒黑烟,功率下降,油耗增加,同时会稀释润滑油,使其变质。目前,该案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4月23日,根据举报,兰溪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对应光祥经营的地条钢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应光祥雇用工人正在利用中频炉把收购来的废钢、废铁倒入炉中进行熔化后将钢水注入埋在地面的开口钢槽中生产地条钢产品,现场查获地条钢645根,合计18.47吨,铸钢模具85只。该局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产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