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下个月开始,保险产品要涨价了,趁这几天老险种还没停售前赶紧买了吧。”这段时间,市民张女士时常会接到这类电话。无独有偶,临近10月,杭州一些寿险公司营业网点的市民忽然多了起来,一些老牌寿险产品的咨询率与购买率,较往常提高不少。据了解,这个变化,都源于新《保险法》于10月1日实施,不少老的寿险产品都将停售。
在此,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保险按需购买最重要,不要急于搭“末班车”。
保险公司连夜加班改合同
已是晚上7点多,位于杭州市西湖大道上的一家合资保险公司依然灯火通明,合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聚在一起忙着加班。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新《保险法》将在10月1日生效,每一款保险产品都要按照新法调整更新合同条款,工作量很大。
另一家位于嘉德广场的某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总公司合规部门早在7月就着手准备合同升级相关事项,目前合同条款已经全部更新完毕,正在发往各地分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新《保险法》在保险合同方面修改、增加了较多内容,对人身保险产品的开发、备案和管理以及相关业务流程将产生较大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别成立了“改造人身保险产品法律性条目工作组”,并在今年7月下发通知向保险公司统一推出“与新《保险法》一致的《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
据了解,新《保险法》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增设不可抗辩规则,明确了被保险财产发生转让时的理赔争议问题等,总体来讲,都趋于进一步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市民不必盲目抢购老产品
昨天,杭州市民方女士给一位保险顾问打电话,询问一款之前十分畅销的综合寿险。这位保险顾问告诉她“这款保险上个月就停售了”,“保监会7月初就下发了通知,为了让目前在售的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我们各家保险公司全面清理在售产品,所有公司的产品从10月1日起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这位保险顾问补充。
停售旧产品的不止一家公司。据记者从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咨询发现,确实有不少产品已经停售,产品包括重疾险、万能险、分红险等。
鉴于对老牌产品的依赖度,停售的信息经过口耳相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市民“抢购”的冲动。昨天,在中河中路上的一家寿险公司营业网点,一位市民说:我从1997年就开始买保险了,印象中停售的产品都不错,所以我们趁停售前来买了。
一位资深保险顾问表示,市民这样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以往确实有一些产品很不错,保险公司根据自身原因停售了,但是好的产品也存在缺陷,“要不然保监会也不会让各家公司全面清理,不好的产品自然要退市,不够完善的肯定要升级,所以市民不用盲目抢购。”
新产品成本高点,
但保障更全
虽然近期将有一些新产品上市,但更多的新产品或升级产品都将在10月之后推出。由于加大了对投保人的保护,也就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有市民也担心,新产品的投保成本会提高。
“可能有点误解。新《保险法》的实施并没有涉及保险产品价格调整,这与保险产品定价体系无关。”杭州某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清理保险产品是非常复杂和繁琐的,大到产品定位,小到条款细节,都要非常仔细地去调整,这对老牌产品形成的口碑会造成一定影响。因为加大了赔付风险,新产品的价格可能会有所调整,但不能一味理解为‘涨价’,应该看到本质是加大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