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
22日,福建的吴先生来电:9月20日下午,我的一个老乡在椒江章安一个鱼塘里钓鱼时,碰到了高压电线被电死。这是一个收费的鱼塘,鱼塘应为他的死承担主要责任,但鱼塘方只愿意赔偿两三万元。
现场还留着帽子和拖鞋
23日上午,记者来到章安街道山前村,事发鱼塘就位于该村旁边。
村民许女士表示,20日下午2点30分,她听到外面响声很大,马上出门看。“救护车开过来了,路上围了很多人。”许女士说,一打听,才知道有人在鱼塘里钓鱼触电了。许女士当时还看到了触电者,“他的双手已经发黑。”
记者了解到,山前村旁边共有两个鱼塘,鱼塘是原先的农田挖的。23日,事发鱼塘已没人钓鱼,但旁边的鱼塘还有两名男子在垂钓。王先生就是其中一名垂钓者,他带着记者到了男子触电的地方。
在塘边,记者看到了一顶帽子和一只黄拖鞋,上空有3根电线经过,不远处还有另一只拖鞋。王先生表示,帽子和拖鞋都是触电者的。
钓鱼线甩到上空的高压线
男子为什么会触电?接着,记者走访了章安派出所。当天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但男子已经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警方在现场进行了勘察,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
据了解,死者叫吴小雷,37岁,福建人,暂住在椒江葭沚街道。
该所副所长胡少华告诉记者,当时吴小雷的钓鱼线甩到了上空的高压线,他触电后跌入鱼塘里,被人救起后还有呼吸。“附近村民和鱼塘老板等对他进行了急救,其中一人还是医生,之后被送到医院抢救。”几小时后,胡少华从医院了解到,吴小雷不幸死亡。
赔偿问题调解未成功
9月21日,吴小雷的家属来到街道调解中心,希望该中心能调解此事。
23日,参与调解的街道综合中心办公室主任吕志祥告诉记者,参与调解的共有三方:死者方、鱼塘方和电力部门。死者家属认为鱼塘是经营性场所,须对这起事件负主要责任。
鱼塘业主认为,现场10千瓦的高压线路,于2002年4月建成,2006年7月16日停止供电,鱼塘是在停电后承包的,电力部门在未通知鱼塘所在村和鱼塘业主的情况下,于去年7月10日重新通电,鱼塘业主曾反对过此事,但无果。养鱼塘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电力部门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鱼塘业主要求所有钓鱼者不准在高压线下钓鱼,死者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死亡负有责任。鱼塘业主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应负责任,出于道义,可补偿3万元。
电力部门则认为,该线路一经合闸运营,所有设备今后都视为是长期运行中,鱼塘原为农田时架线,导线设计规范,距离地面大于5.5米,他们还设置了警示牌,因此不应负任何责任。但配合调解工作,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目前三方调解尚未成功。吕志祥表示,接下来会做进一步调解工作,再不成功,只能让他们走司法途径。
23日,记者联系到吴小雷的妻子李乔金,她表示,家中有7岁的儿子和12岁的女儿,还有双方的父母,接下来的生活压力很大,“参照有关赔偿规定,他们应赔给我们70多万元。”
新闻来源:台州晚报作者: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