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则报道,在新浪网的社会新闻板块中,“镇政府为给县领导家人让地强拆民宅”这个标题一直被置顶,在网易的新闻排行榜上,“县领导家人找邻居让地被拒镇领导带人强拆民宅”居新闻跟帖量第一,点击量达40多万次。
在展开评论之前,先要说清楚相关的人物关系与地域关系。河南信阳市管辖范围内,有一个城区叫浉河区,还有一个县叫息县。息县的某位县领导的父亲,住在浉河区吴家店镇的聂寨。县领导的父亲想在自家后院种菜,嫌菜地面积小,想要姓黄的邻居让出院墙里的一块地来,答应给一万元钱。黄家不愿意。9月20日下午4时左右,吴家店镇镇长易祖兵、党办主任黄某某带着100余名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的人来到黄家后院,要强行拆除他家的院墙。黄先生和他年过八旬的母亲上前阻拦,但无济于事,黄母还在争执中被打伤。
事情的起因,不过一块小小的菜地,为什么这么受人关注?40多万次的点击量,5000多网民跟帖,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理?
息县与浉河区都是信阳市下辖的行政区域,互相没有隶属关系,息县县领导不是吴家店镇的上级。但是,吴家店镇从镇长到土管所,还有党办,各级各部门同志对息县县领导的父亲如此卖力,是可以理解的。息县的这位领导很可能就是从浉河区出去的,如果这位领导以后调到浉河区来当领导呢?说不定被提拔为信阳市的市一级领导呢?吴家店镇的同志们为这位县领导的父亲效力,就是为这位县领导效力。人们从报道中读到的是一个可怕的信息:权力结盟。
吴家店镇镇长易祖兵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拆迁行为是合法行为,黄家有一部分地是公共用地。”如果黄家确实占了公共用地,确属非法,但是,把这块地给县领导的父亲种菜,就合法了吗?这“法”是专门对付老百姓的吗?“法治”就是“想办法治老百姓”吗?易镇长的话里隐含着一种逻辑:合法与否,权力说了算。
普通民众之间有了利益纠纷或冲突,可以找司法机构、找政府机关裁决;冲突双方难免有强弱之分,只要司法机构、政府机关是公正或基本公正的,弱小的一方就不会太吃亏,至少不会被欺负到无路可走。但是,如果“弱肉强食”之“强”是官员,是强权者,弱小民众的救济之道就完全被堵死,限于绝望之地。仅仅是为了县领导的父亲想种菜,镇长、党办主任,还有“100余名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的人”一齐出动,这不是公权力私用,公共资源私用,还能是什么?这100余名“迷彩服”的劳务费,总不会是县领导或其父亲,也不是镇长口袋里掏出来的吧?
话说到这里,有人自然而然地会想起一个说法:“把权力关进笼子”,即建立对权力的监督机制。理论上说说容易,但是,在现实中,怎样监督权力,建立什么样的监督机制,也是权力者说了算的。
有效监督无望,人们就会担心:黄家这样的遭遇,什么时候会轮到我?在强权面前,人们难免有唇亡齿寒之感。这就是一件不大的事情引起高度关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