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国内油价调整的步伐终于成为一种常态。昨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决定,从9月30日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下调。
调价后,90号汽油每升5.50元,下降0.14元/升;93号汽油每升5.89元,下降0.15元/升;97号汽油每升6.26元,下降0.16元。这是今年以来,官方第七次调整成品油价格,也是第三次下调。
通知还规定,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标号最高零售价降幅
90#汽油5.50元/升0.14元/升
93#汽油5.89元/升0.15元/升
97#汽油6.26元/升0.16元/升
0#柴油5.72元/升0.16元/升
-10#柴油6.06元/升0.18元/升
浙江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注:以上价格自9月30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