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29日讯(记者廖小清)9月29日晚,浙江省物价局下发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从9月30日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下调19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下调。
汽柴油零售价变动分别为:90号汽油由5.64元/升降至5.50元/升;93号汽油由6.04元/升降至5.89元/升;97号汽油由6.42元/升降至6.26元/升;0号柴油由5.88元/升降至5.72元/升;-10号柴油由6.24元/升6.06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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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通知指出,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新闻附件
浙江省汽、柴油零售价降价前后对照表
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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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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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前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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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后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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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号汽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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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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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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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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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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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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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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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号汽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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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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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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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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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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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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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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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号汽油(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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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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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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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2
|
元/升
|
6.42
|
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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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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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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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
|
6690
|
元/升
|
5.88
|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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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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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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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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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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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升
|
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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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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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降价后自2009年9月30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