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30日讯
明知男友涉嫌犯罪,她仍为其提供藏身居所、资助逃匿。前天上午苍南女子吴某因此涉嫌窝藏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吴某,21岁,于2008年底结识苍南籍游某(已并案起诉),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交往过程中,吴某得知游某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及因寻衅滋事被判过五年有期徒刑,但是她仍痴心不改。
今年2月17日,游某伙同他人实施抢劫,为逃避公安追捕,游某躲到吴某的住处。游某谎称与别人打架,把对方打成重伤,正被公安机关追捕。得知此事后,吴某认为身为游某女友,应当为其提供藏身处所。
大约半月后,游某告诉吴某自己欲逃往外地,但没有路费,于是游某就将自己平时攒下的3000元现金交给游某。后来,游某逃往福州、宁波等地。在游某逃匿过程中,吴某还多次给他送去衣服、现金等。
7月8日,游某潜返苍南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游某交代:“在躲避公安机关抓捕的过程中,女友多次资助,共资助现金1.2万元。”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认为,虽然游某没有如实告诉吴某自己参与抢劫的犯罪事实,只是向吴某谎称致人重伤而被公安机关追捕,但是吴某在得知游某因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追捕的情况下,仍积极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并多次资助其财物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其行为涉嫌窝藏罪,遂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吴某涉嫌窝藏罪,司法机关本可以将其逮捕,考虑到吴某已怀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仅对吴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林贤佐 一衣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