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自10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及首付款比例调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月底发布的通知说,根据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实际情况,为确保资金正常有序运作,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及首付款比例,主要有三项: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的35万元调整为25万元;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由现行的20%调整为30%;三、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由现行的30%调整为40%。
据了解,由于此次调整自今年10月开始执行,所以9月底以前申请的不用担心公积金贷款额度下降的问题。(据舟山晚报讯 记者 裴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