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13日上午,一名皮肤黝黑的瘦高个男子走进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他就是号称“浙江维权狂人”的方先生。
31岁的方先生随身背着一个老式帆布包,里面放着他近4年来的“辉煌战果”,这些“战果”曾让宁波鄞州、江北一带的服装厂老板闻之色变。
这次和方先生对簿公堂的,是宁波市江北区的一家服装厂,“这是我第85次走进法庭。”方先生笑着告诉记者,笑容中除了自豪,还带着些许苦涩。
在被媒体广泛关注后,方先生坦言生活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由于和企业打官司太多,现在很多服装企业老板都认得我,不敢聘用我了。”
法律条款倒背如流
当天的庭审系二审。方先生的诉求简单:因为企业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他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此外,还需要支付加班费。
在法庭上,方先生为自己进行了辩护,对于一些法律条款,他倒背如流。
庭审结束后,一位熟知方先生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他证据采集得较为专业、详实,法律意识明显强于普通务工者。”
在方先生的老式帆布包里,放着一些专业的法律书籍、诉讼材料和证据采集设备。
他告诉记者,单是这套“维权硬件”就花去了近万元:包括载着他奔波于各家法院的电动车,专门用于采集证据的录音笔和DV机等。另外,他还特别购置了台式电脑,“有了电脑,找资料方便了,还能把录到、拍到的语音、图像证据保存起来。”
也曾替企业老板维权
方先生的维权方法,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兴趣,很多务工者渐渐熟识了他的名字,并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他,希望这名“维权斗士”能够传授“秘笈”。
“现在很多外来务工者找我,有倾诉委屈的,有让我帮助打官司的,我都来者不拒,还贴钱给他们复印法律材料。”方先生称,由于自己复印量很大,复印店老板给他开出了“贵宾价”:A4纸复印100张8元钱,比其他顾客便宜很多。
方先生称,作为公民代理,自己根据规定不收代理费。同时他也承认,如果事后当事人愿意送礼感谢他,他不会拒绝。
有点“黑色幽默”的是,方先生还曾为一名企业老板做过公民代理,与老板的雇工打官司。
“谁说我净跟企业老板过不去?事实证明我也在为老板维权。”方先生说。
家人并不支持其做法
最令方先生感到自豪的是,他在去年帮助女友打赢了一场劳动争议官司。“我们要求被告企业赔付加班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876元,最后得到了法院全部支持,官司赢得很漂亮。”
同时,方先生承认,女友并不希望自己把一辈子都用在“维权”上。至于方先生的父母,之前更是明确表示反对,“现在两位老人态度有点缓和,但还是不支持我以这种方式维权。”方先生说。
方先生称,自己也想过放弃维权工作,但看到许多务工者信赖他,需要他帮忙,他就坚持下来了。
“新的劳动合同法出来后,促进了企业劳动用工正规运作,但我也发现一些企业有规避嫌疑。比如一张工资单,除了实发工资一项,还有加班费、社保、病假、旷工等项,企业只给你填写实发工资,就叫你签字。你一旦发现工资待遇不公,提起诉讼,企业就自行在工资单上填写其他空白项造假,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谈到一些企业的不规范用工,方先生显得忧心忡忡。
“我的行为绝对谈不上恶意维权,可能存在过度维权,但我坚信自己的每次诉讼都是正当的。”方先生说。
一些企业不敢聘用他
方先生的频繁诉讼行为,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很多服装企业老板都认识了方先生,不敢再聘用他了。
在采访过程中,一名企业主曾向记者询问:“我的企业也有一个姓方的余姚人,会不会就是那个专搞维权的?”在证实此“方先生”非彼“方先生”后,该企业主松了一口气,“幸亏不是他,这种人不想着好好工作,他的主要意图就是给企业找碴,我们还会要他吗?”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方先生跳槽到了镇海一家服装厂做操作工,目前公司负责人尚不清楚他的情况。
当记者问他,是否担心老板知道情况后会因此辞退他,方先生说:”如果服装厂也存在侵犯工人利益的情况,我还是会坚持维权,这是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