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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实施 保险公司关心投保人身体 体检要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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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在杭州庆春路某写字楼供职的郝先生,最近到一家寿险公司购买一款健康险时,被要求做身体全面检查,郝先生有些不高兴。工作人员耐心解释:“10月起买长期险,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要求体检的。”

  新《保险法》增加了一项不可抗辩条款,即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产品合同期限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将不能拒付赔款。而此前,一些投保人因未如实告知病史,在理赔时可能被保险公司拒赔。除了一些投保人存在恶意骗保可能,有不少投保人并不了解如实告知这个条款。有时则是业务员为通过核保,故意隐瞒并最终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新《保险法》第16条第三款增加不可抗辩条款:“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2年以后,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理由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偿。

  此外,新《保险法》还借鉴了英美法系的禁止反言制度,在第16条第六款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一条款主要是针对两种情形,一是投保人已向保险营销员告知,而营销员未告知公司;二是保险公司明知投保人未告知但仍收取保费,待发生保险事故时,再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记者昨从杭州多家寿险公司了解到,本月起,保险公司开展业务时都有一些新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对买长期险的客户在体检上有更严格要求,并可能加强保单生效后两年内的生存调查。因为新增不可抗辩条款后,保险公司必须加强承保前的风险控制。

  目前,各保险公司对高额保险一般都要求体检。如太保人寿的现有规定是,18~40周岁的客户投保长期寿险,保额超过50万元的(不含50万元),需体检;客户如有特殊情况,如有既往病史的,保额不足50万元也可能需要体检;保额低于50万元的其他客户,由计算机随机抽检,比例3%;被保险人50周岁以上,购买重疾险必须体检,购买寿险超过1万元也得体检。

  太保人寿杭州中心支公司营业部负责人说,目前的体检比例不算高,一个月只有20~30位客户需要体检。“但是不可抗辩条款出台后,保险公司会提高体检比例,目前总公司正在研究具体的细则。”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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