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6日讯
杭州小区的停车矛盾已不是新闻,而在杭州众多小区里,却有很多地下车库的车位是空着的,为什么?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所以,出现了“地上没车位、地下车位闲”的怪现状。小区地下车位作为小区公共配套,开发商“只售不租”的做法合法吗?政府对这些开发商没辙了吗?
近日通过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于这种行为率先全省用法律大声地说:不!
让人欣喜的是,记者从杭州市建委得到消息:近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已提交杭州市政府审批,其中照样对“只售不租”说不。
A
调查
紫金庭园:100多个地下车位空着
杭州城西紫荆花路的紫金庭园小区内,有4个地下停车库,400多个地下停车位。
一位在小区工作多年的保安说,地面的150个车位,一到晚上就全部停满了,车主时常为车位争抢,“失败”的或者迟到的车主,只能把车停到小区门口马路上。
而小区地下停车库,却还有100多个车位空着。小区开发商表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前两年一个地下车位卖16.5万元,现在更高。
爵士风情:业主报怨地面停车多擦碰
作为一个比较新的小区,闲林区块的爵士风情小区的地面车位却已经很紧张。
以二期雅兰苑为例,为增加地面泊位,物业公司改变原先规划的泊位,车子斜着停,这样增加了七八个泊位,但车尾几乎占据小区路面半个车道,夜间行车常擦碰,业主怨声不断。
该小区每幢住宅楼下都有地面停车库,小区住户刘先生说,以前这些车库门是开着的,住户可以将车停进去。但后来,车库门全锁上了,而车库门口垃圾成堆。
仅在二期就有两个大型地下停车库,但开发商只售不租,所以,小区停车矛盾突出。
此外,记者还调查了钱江·彩虹城、钱塘景苑、光辉岁月等小区车库情况,都是只售不租。
左岸花园:卖剩的那几个拿来出租
左岸花园地下车库实行租售并举,小区内几个出租泊位也是最后“卖剩下的”。
该小区有多个地下停车库,每个地下车位都有独立电动卷闸门,地下车位卖得很好,只剩几个边角的车位。
“因为小区停车紧张,我们跟开发商协商后,他们才把这几个位置拿出来出租。”小区物管经理施先生表示。
B
冲突
业主为什么不愿买地下车位
爵士风情小区物业公司的柯主任说,在该小区买一个地下车位不到10万元,但以杭州物价部门划定的地面车位最高租金360元/月计算,买一个车位的钱够租二十多年。而且地下车位产权归属问题还未最终明晰。所以,新小区业主大都不愿把钱投在车位上。
开发商为什么不愿出租?
对于需要快速回笼资金的开发商来说,卖一个地下车库10万元,比出租20年拿10万元,这笔账哪个更合算他们是会算的。
C
出路
杭州将明确“只售不租”违规
遏制开发商“只售不租”行为以缓解停车难,其实,杭州市政府早有谋划。早在2008年7月,杭州推行停车新政时,就酝酿解决这一问题。但至今,没有实质性措施。
杭州市政协委员周根娣,曾针对杭州房产开发商将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进行过大量调查,并蹲点调研,并在2009年的杭州市“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住宅小区落实“停车新政”的建议》提案。
近日,杭州市建委给了周根娣一个书面答复,其中明确,杭州近期准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该《意见》明确,车库管理部门为公安局交警局。
开发企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资源利用最大化原则,对尚未销售的车位,应向住宅区住户和公建使用人出租。
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开发企业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车库租赁费标准按照市有关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办法执行,且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车库未利用不能占小区道路
为配合非售即租政策,明确在车库尚未充分利用的(包括已售车位改变规划用途和未售车位尚未出租两种情况)情况下,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
宁波已经开罚开发商
近日,省人大通过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给出的答案让人关注:它明确,建设单位对小区车库车位只售不租属违法行为,限期不整改的,房管部门可对其处以5万-20万元的罚款。
对地下车库只售不租给予法律惩戒,这是浙江省第一部地方条例。
周根娣表示,宁波通过地方立法对建设单位“只售不租”地下车库进行禁止,力度很大,虽然罚款额不高,但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杭州也有立法的打算
杭州市建委的答复中表示,受法律的限制及依法行政的要求,目前对于开发商的“只售不租”行为暂无强制性手段。
此外,建委表示将加快出台《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争取有条件时上升为《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条例》,以从法律层面缓解停车矛盾,真正做到车位应用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