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0月19日讯 这个学期开学后,义乌市苏溪第一小学出台一条参评三好学生的新规定,其中有一项是:“视力保持在5.0以上,或者已近视者,一学期下来视力不下降的学生,才可以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标准一出,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当地门户网站对此评帖数千条。苏溪第一小学校长蒋天航说:“真想不到社会反响会这么大,我们出台这条规定不是凭空想象的,一是学生近视低龄化严重;二是我们开学前进行过家长调查,98%的家长是支持的。”
蒋天航介绍说,以前小学生戴眼镜是个别现象,但近几年来,戴眼镜的孩子越来越多,上学期统计了一下,苏溪第一小学1200多学生,二年级近视率为1%,六年级竟然达到了15%,这一数据让他大吃一惊。他说,全国情况也差不多,2006年,中国学生的近视率已排在世界第二,仅次于日本。全国高中生近视率已高达80%。针对学校里“小眼镜”越来越多的问题,去年9月份,教育部还专门出台了《近视防控工作方案》,对预防近视的各项工作作出详细规定。
但实际情况是,随着电视、网络普及,要想孩子们不近视,除了学校这一关外,还有更重要的一道关是家庭。所以学校琢磨着把“近视”与“三好生”相关联,以此方式提醒家长与学生们对近视问题的重视,提醒学生少看电视、少玩电脑游戏。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让孩子们都更多注意用眼卫生。
对此有异议的人认为,一二年级的学生连自制力都没有,你要他去承担近视的责任?要承担责任,首先应该是家长老师,现在用一个不能评三好让孩子来承担,此举不妥。也有人认为,学生近视的原因大多来自学校:作业的多少、课时的长短、室内灯光的强弱、体育活动的淡化等,当然还有来自家庭的原因,所以情况复杂,不宜简单处理。
也有家长认为,学校可以把视力水平列入德智体中“体”的一项内容来考核,而不能像现在这样一概而论。
据了解,这个学期开学后,杭州学军小学也对视力下降者不能评三好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对此,大多数人的意见是,出台此类新规,引起学生与家长对用眼卫生的特别重视无疑是正面积极的,但在实行时,能否把工作再做细一点,比如,把视力作为“体”中的一项分数、或者视力下降者也可以评学习积极分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