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10月16日中午12点多,杭州石桥路的杭州汽轮机厂回龙宿舍发生火灾,导致顶楼6户家庭被烧。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消防部门了解到,火灾原因竟然是一名男子给房子“补漏”引起的。这名男子被处于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这名男子姓沈,今年52岁,10月16日,他在出事地点给屋顶补漏。“快补好准备收工,发现屋顶冒烟,才知道起火了。”沈师傅说,都怪自己不小心,当时想灭火,身边又没带灭火器,只好等消防部门前来救火。
这一把火烧得还挺猛,据消防部门统计,火灾烧毁了部分衣物和电器,过火面积达150平方米。按照《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过失引发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消防部门提醒大家,动用明火操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千万不要违规使用明火,如果因为过失引发火灾,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