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在校教师可不可以从事有偿家教?有偿家教是否侵害了普通学生的权利?“有偿家教”的话题,历来是学校和教育界的“雷区”。
近日,浙江省政府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规定: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并给出了可以解聘的处罚规定。
有家长质疑,“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是何概念,是不是意味着可以“从事”;如果可以“从事”,那是不是意味着给教师在节假日期间从事有偿家教开了个口子?
[现状]
任课老师平时上课留一手?
关于要不要请家教,儿子在杭城一所重高读高二的一位学生家长,跟很多家长一样一直很矛盾。
“我从心底里排斥请家教,但儿子成绩不咋样,再看看周围,大多数都在请家教,我不请,就觉得对不起儿子。”由于儿子成绩连中等都算不上,为了让他赶上“大部队”,这学期开始,这位家长给儿子找了语、数、外三门主课的家教,其中一位就是儿子自己班上的数学老师。
一个多月下来,儿子的成绩确实提高不少,但他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却让这位家长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子说,考试时考到好几道题,都是家教课上讲过的,班上只有几个尖子生和在老师家里上课的几个人做出来了,感觉这个老师平时上课故意留了一手。”
“我读书的时候,老师课后也会帮学生辅导功课,都是无偿的,但现在什么都要收费。”这位家长认为,并不是说老师就应该无偿奉献,“但如果有老师为了家教生意,故意做些小动作,那就有些变味了。”
体育家教开始升温
家教一般以语数外等主课为主,但由于体育成绩与中考挂钩,一些专门针对中考体育培训的体育家教,这两年也开始升温。在这些担任体育家教的老师中,有体育培训机构的教练,也有中小学的体育老师。
“体育成绩在中考里占30分,想不重视都不行,而且体育跟文化课不同,只要能掌握技巧,成绩进步还是很明显的。”前段时间,王女士给女儿找了一家体育培训班,专门训练游泳,虽然10节课的收费高达2500元,但王女士还是觉得这笔钱花得很值,“才上了4节课,女儿已经能游到8分了,教练说,再练上几个星期,9分以上没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些体育家教不但游泳、排球、跑步等项目一应俱全,而且收费并不比文化课低,以游泳项目为例,一般10节课为一期课程,收费高达两三千元,其他项目按课时收费,每节课的价格在100元~200元之间。
[分析]
部分老师从事家教实属无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很多学校都把“禁止有偿家教”列入师德培训的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很多学校的底线是,“不给本校学生做家教”。
“现在很多老师做家教,完全是出于无奈,所以我们不可能一概禁止,只是要求老师不能给自己学校的学生做家教。”一位小学校长告诉记者,现在年轻老师每个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尤其是一些刚工作的年轻男老师,经济压力特别大,只能靠做家教赚些外快。
“并不是所有老师都愿意做家教,现在很多老师既要当班主任,又要教好几个班的课,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做家教?但即使自己不想做,也有很多家长会找上门来。”张老师是杭州一所民办中学的英语老师,这学期,她已经推掉了7个家长的邀请,“有些家长不放心把孩子送去社会上的培训班,说什么也要让我带,我实在推不掉,最后只能帮他们推荐了其他学校的老师和退休教师。”
“毕竟社会有这种需求,如果一味地搞‘一刀切’,那么即使老师们不从事家教,最后肯定也会有补课机构和大学生去做。到时候,补习效果受影响,吃亏的还不是学生和家长?”采访中,也有部分老师认为,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给一些确实有需要的学生补习功课,并收取一定报酬,也是无可厚非。
无权限制老师业余时间的活动
“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相关的政策性意见一直就有,但这次将具体条款写入了人大草案,就是想通过立法遏制有偿家教,这并不是一种‘放开’。”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茹惠祥表示,教育主管部门历来反对公办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教师的主要精力还是应该放在本职工作上,但家教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争议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偿’。一些老师出于责任心,无偿帮学生辅导功课,我们历来是鼓励的。”
“草案将禁止的范围限定在‘工作日期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性化,因为从立法的角度,我们没有权力限制老师业余时间的活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老师有权利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报酬。”杭州市教育局初教处处长蒋锋认为,草案对于“有偿家教”的界定,还牵涉到日后的执行问题,“业余时间从事家教,禁止起来比较困难,比如双休日帮亲戚、朋友的小孩辅导功课,就很难去界定。”
●新闻链接
今年3月,长沙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的规定》,要求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参与培训、管理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阶段的学生进行家教和有偿补课;公办学校教师不得替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生源,不得替民办培训机构向学生收取补习费。违规者,一经查实,责成学校立即解聘。
今年8月,哈尔滨市出台《哈尔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其中有一条为: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今年10月,《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