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0月23日讯 中共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天在杭州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分析研究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的报告。中央纪委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党的事业愈发展,党的建设愈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愈要抓得紧而又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作风建设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把惩治腐败作为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手段,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把完善惩防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努力增强防治腐败的综合效能;把改革创新作为防治腐败的基本途径,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省纪委委员,省监察厅副厅长,各市纪委书记,省委巡视机构、省直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省直各有关单位、在杭的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