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6日讯
伪造银行缴款单,挪用单位20余万元的销售款后,原平阳县烟草公司山门营业部副主任、山门专卖管理所副所长胡某潜逃了整整10年。近日,平阳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他提起公诉。
今年6月19日,长沙至济南的火车上,乘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中年男子神情紧张,坐立不安。于是乘警要求他明示身份,并检查其身份证。当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系统后,乘警发现该男子竟是网上在逃犯。该男子当即便被控制,随后临时被羁押于济南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这名中年男子就是潜逃了10余年的胡某。1997年9月8日,胡某被浙江烟草公司平阳县公司聘任为山门经营部副主任,1999年2月22日胡又改任为山门专卖管理所副所长。
1999年4月7日,平阳烟草公司对下属各经营部进行一次经营情况检查时,发现山门经营部库存卷烟缺少,银行对账单也比山门经营部的账目少了20余万元,于是报警。在随后的检查中,该公司还发现了9张伪造的银行缴款单和一本已盖印有“平阳县山门信用社商城储蓄所现金收讫”章的空白现金缴款单。事发后,胡某潜逃。
“挪用的钱赌博输了几万元,做生意也亏了一些。”今年7月,胡某在平阳看守所交代称,从1998年开始他便陆续挪用公司的香烟销售款,但在1998年年底的时候为防止公司查账,他补齐了差额。
1999年初,胡某另想了个办法挪钱,他从合作社拿回空白的现金交款单后,找刻字店做了个假的现金收讫章进行盖章,签上虚构的名字“林乃队”,填上金额,充入账里。“目的就是想伪造账目,挪用资金。”胡某交代说,原本想挪用资金拿来做香烟生意,赚钱后再归还,哪知后来却亏本还不上了,另有部分钱则供其日常花销。
胡某交代,事发后他选择逃跑,是因为想在外面设法先把钱补上。“但是我外面借款很多,总共欠有60多万元,所以我一直不敢回来,这几年在外面又赚不到钱。”
检察院指控,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将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温州晚报 肖建永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