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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杭甬三城医保异地结算明启动 四类人员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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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起,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中心将成为受理异地医保委托报销业务的一个点。 见习记者 姚蔚妮 摄

  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医保费用实现异地结算,对我来说实在太好了。”昨天下午3点,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台前,80岁的上海人刘冠军咨询完相关政策后,长舒了一口气。

  10月28日起,宁波与上海、杭州两地医保部门将共同启动实施三地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在宁波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后,宁波医保参保人员在上海、杭州看病,在医院先行垫付了费用之后,可到当地的指定医保服务窗口进行结报,且可以自由选择按照本地或上海、杭州的医疗保障范围报销本次医疗费用。

  昨天,一些宁波医保参保人员听说这一消息后,纷纷打来咨询电话,或者到现场咨询,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小曹说,一下午就回复了20多个咨询。

  A.三地委托结算明天启动

  这几年,沪、杭、甬三个城市之间人员流动频繁,异地工作、生活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昨天,宁波市劳动保障局提供了一组数据,目前参加宁波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却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约有2.58万人,其中在上海和杭州长期居住和工作的参保人员就有5300余人。

  而据了解,杭州在宁波居住的有5560多人,上海在宁波居住的也有5600多人。

  由于现行国内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各个统筹地区的医保政策和待遇都各有不同,从而导致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难的问题。参保人员特别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对此反响强烈。

  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宁波与上海、杭州医保部门协商,最终采取了相互委托联网结算的模式,定于10月28日正式启动实施。

  昨天,宁波市劳动保障局专门召开了沪甬、杭甬异地就医结算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异地就医结算的具体内容。

  B.四类人员可异地就医结算

  据宁波市劳动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晓光介绍,可在上海、杭州申请医疗费委托报销的对象为:

  参加宁波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上海、杭州长期居住(安置)的退休人员;

  在上海市、杭州市工作和进修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上海、杭州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老年居民;

  参加市区两级医疗统筹,在上海、杭州长期居住的离休干部及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遗孀)等。

  小提醒:“宁波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的宁波市区概念是指: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六个区(含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C.异地就医结算先要去备案

  王晓光特别提醒,要享受异地就医结算,第一步先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本人医疗保险或医疗统筹《证历本》,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定点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其中在职职工还需要出具所在单位证明,退休人员、老年居民和离休干部及其配偶(遗孀)需出具所在街道(社区)证明、异地居住(安置)地的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办理时,参保人员应填写《宁波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安置)申请表》,并确定两家杭州市或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传染病、精神病专科医院不受此限制)。

  如需变更定点,仍需到原经办机构办理改点),同时需注明在杭州市或上海市居住(安置)或者工作地的详细地址、邮编信息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小提醒:在异地就医医疗费委托报销实施前,已办理在杭州市、上海市异地定点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原备案登记信息不全、有误或有变更的,应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正。

  所有在杭州市或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目录里的医院,参保人员都可以选择。

  宁波市级备案地点: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解放南路257号),可拨打83865537和12333咨询相关政策。

  D.门诊住院都可享受异地结算

  据王晓光介绍,参保人员在上海报销医疗费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选择按照宁波医保规定或上海医保规定执行,但一次报销不能同时选择执行两地的规定;基本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其分类支付标准(指乙类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的自付比例),以及报销待遇(包括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门(急)诊医疗费的自负段标准和共付段个人承担比例、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个人承担比例、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均按照宁波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在杭州报销医疗费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及其分类支付标准(仅指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可选择按照宁波医保规定或杭州医保规定执行(其中医用材料的个人自付比例、支付限额只能按照宁波医保规定执行),但一次报销不能同时选择执行两地的规定。报销待遇(包括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门(急)诊医疗费的自负段标准和共付段个人承担比例、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个人承担比例、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均按照宁波市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E.报销时材料要带齐

  参保人员申请医疗费委托报销时,应提供本人的《医保证历本》、《异地定点登记表》、就医资料(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医疗收费票据(原件)、电脑打印的全部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的应提供汇总后的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

  转外地就医的应另带转外地就医证明,市内转院的应另带转院证明,急诊的应另带急诊病历(异地出差时急诊的还应提供单位证明)。报销款项需打入银行卡的应出示参保人员本人的银行储蓄卡。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的身份证。

  小提醒:上海委托报销点:上海市闸北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平原路363号咨询电话:021-962218

  杭州委托报销点: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8号咨询电话:0571-12333。

  F.申请医疗费委托报销有时限

  参保人员在上海市、杭州市本人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或市内转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应在医疗机构出具结算票据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委托报销。

  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临时外出离开上海或杭州期间急诊发生的医疗费,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结算票据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委托报销。

  小提醒:昨天,很多参保人员都集中问到一个问题,如果从上海市或者杭州市回到宁波后,需要看病享受医保怎么办?

  据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此时可以回原住地申请临时开通医保卡,需携带《宁波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安置)申请表》,并告知工作人员开通的时间,比如10月26日至10月31日。

  G.两年后长三角16个城市联网结算

  黄茵是宁波人,今年26岁,在宁波一家公司驻杭州的办事处工作,以前她的医保交在宁波,在杭州无法通用。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尽量熬着,不去医院看病。昨天,当得知这一消息后,黄茵很开心,“可以报销了,但办理起来还是不太方便,如果医保卡可以通用,就更好了。”

  宁波市什么时候能与更多的城市实现异地结算,并实现与其他地区一卡通呢?对此,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陆佩伟回答,首先要解决参保人员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据了解,目前,宁波全大市不同区域就医结算标准就不统一。陆佩伟表示,宁波市今年正在调研摸底,2010年将研究制定方案,2011年逐步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根本性解决参保人员在大市范围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县市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上海、杭州异地就医结算问题也将一并解决。

  对于参保人员在市外省内及省外其他地区的异地结算问题,陆佩伟说,目前,我省正在着手搭建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长三角地区也正在着手建立江、浙、沪之间跨省(市)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根据今年3月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九次会议内容,2010年将实现江苏省7个城市、浙江省8个城市各自在省内的联网,初步实现参保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持卡就医、异地结算,力争分别实现两省一市异地就医和结算。

  2011年,进行长三角区域整合,解决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及费用结算问题,最终实现16个城市间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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