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械具,法官、辩护人、书记员和未成年人犯依次坐在一张圆桌的四周,法官还和未成年人犯谈谈心。
10月22日上午,在临海法院少年审判庭里,首次启用了这种“圆桌审判”的形式,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的案件。
这次庭审与以往不同,法官、辩护人、书记员、未成年人犯及其父母都被安排坐在一张圆桌旁,像是开一场会议。
被告人卢飞(化名)是仙居县大战乡人。2008年,卢飞在临海上学期间,因沉迷于上网花掉了所有生活费,拖欠了饭店200元饭钱,便偷卖了同学的电脑,后辍学在家。案发后,尽管卢飞的父母买回了电脑并退给受害人,但因盗窃金额较大,他仍要承担刑事责任。
由于害怕受到严惩,卢飞听说如果是在校生可以减轻处罚,便萌生了伪造在校证明的想法。经父母同意后,卢飞通过伪造印章,假造了一份关于他在仙居某职业中专就读的证明。他的父母还找了一个人假冒老师来圆谎。
临海法院法官并没有轻信“老师”电话里对卢飞的评价,专门到仙居走访被告人所在学校,发现卢飞并非是该校学生。
考虑到卢飞还是未成年人,临海法院决定启用人性化的“圆桌审判”。
“卢飞,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说出来。”“虽然这次你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我们希望你能改过自新……”庭审时,法官和卢飞亲切地交谈。
“我很后悔,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卢飞流着泪说。基于卢飞未满18周岁且已退还了赃物,法院最终对其予以单处罚金5000元的从轻处罚。
临海市法院院长李本浪介绍,“少年圆桌审判法庭”在台州还是首个,审判的是未成年被告人,主要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犯罪情节比较清,认罪态度比较好的未成年被告人。
李本浪说,原先的审判方式对这些未成年被告人来说,太过严肃。而通过“圆桌审判”,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未成年人的恐惧与抵触心理,让他们感觉到一种家庭氛围,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未成年被告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我们还是以教育为目的。”
据了解,近日“圆桌审判法庭”又审理了2起未成年人案。
新闻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潘青青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