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
“我以为价格打了折扣,就能买到比较便宜的钢材,没想到价格便宜了,数量却少了很多,不但没实惠反而损失不小。”说起自己前段时间遭遇的“缺斤少两”之事,诸暨市民阮先生就觉得郁闷。不过还好,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他终于讨回了损失。
阮先生在经销商骆某处购进一批钢筋,货物送到后阮先生觉得不太对劲,他怀疑货物的重量可能存在问题。阮先生于是找到工商部门求助,诸暨工商局店口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刻来到阮先生的建筑工地材料堆放处,对遭到投诉的某型号建筑钢筋随机抽取10根,经现场过磅为41.04公斤,推算实际重量约为4.5吨,而消费者阮某提供的钢材配送送货单上写的重量是6吨,居然少了1.5吨。
面对工商部门的调查,钢筋销售商骆某对短缺1.5吨钢筋一事供认不讳,并辩称这是钢筋销售行业中的“潜规则”,为了在与大型钢材生产企业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一些小型钢材生产企业就为他们的经销商出了这个好点子——价格降25%,重量少25%。于是,一些消费者购买了这种低价的钢材,还以为省了钱,可事实上没省。
店口工商所干部为此对销售商骆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销售商骆某最后退赔消费者阮某8500元。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低价钢材时,一定要现场过磅,避免掉入“潜规则”陷阱;同时,也告诫那些销售商,“潜规则”始终是见不得光的,最终还会害了自己。据悉,工商部门还将对销售商骆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 记者汤帆通讯员袁华明黄杨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