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9日讯昔日惹得天怒人怨的“江湖大佬”,终于低下了头颅。昨天上午,曾在绍兴县柯桥横行一时的“黑老大”张涛和他的17个“兄弟”,站在了绍兴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在一天的审理中,他们静静地听着检方对他们长达1.5万字的指控。由于这起案件涉案人员多、所犯罪行多,昨天的这场审理还只是一个开始。
坐了6年牢,出来后成了“江湖大佬”
这个在绍兴县柯桥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大佬”叫张涛。
张涛于1977年生于四川省筠连县。2000年7月19日,他因犯抢劫罪被筠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直到2006年6月29日刑满释放。张涛没有改邪归正,反而凭借这样一段“牢狱”经历积累的“人脉”,在出狱后一跃成为“江湖大佬”。
刑满释放以后,张涛利用坐牢时发展的关系,大肆吸纳、网罗社会闲杂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充当其手下,逐渐形成了以他为组织领导者、成员较多且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的得力干将和“兄弟”有:肖传威、宫岩松、张晓虎、包忠军、李柏勇、秦明勇、李泽明、毛良桥、于世前、潘成贵、张思贵、何恒、游艇、白桂强、罗小波、胡东兰、潘云峰。如今,这些名字都上了绍兴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
组织层次分明
有“左右二使”和“四大金刚”
在这一组织中,张涛被手下称为“二哥”或者“二爷”,其手下成员主要分为东北、四川两方。
东北方主要成员有肖传威、张晓虎、宫岩松、李柏勇、包忠军等人,四川方成员有李泽明、于世前、潘成贵及王梦春、“刘二娃”等人。这两方成员,又各有手下多名,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
除东北、四川两方以外,另有“左右二使”安徽人秦明勇和湖北人毛良桥,随侍张涛左右以供“听差”。而在两方成员中,尤以肖传威、宫岩松、张晓虎、李泽明这“四大金刚”备受重用,因为这4人掌控着张涛组织的“经济命脉”。
具体而言,在张涛的“生意”中,肖传威负责替张涛收账、宫岩松负责开赌场寻找经济来源、张晓虎负责管理赌场账目、李泽明负责管理西泽赌场,这4人均为组织中的“业务骨干”。
成员有工资和统一住处
还有“帮规”约束
令人诧异的是,张涛的组织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公司。
据了解,张涛不但出资为手下成员租房统一安排住宿、统一购置生活用品、统一安排日常就餐,还以工资的形式向手下支付报酬。具体来说,东北方成员工资按月计算,每月1000元人民币;经营管理西泽赌场的四川方成员工资则按日计算,每日50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张涛还对成员每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费用给予报销,并提供车辆供手下成员使用。
张涛同时也为自己的组织制定了“规矩”,他往往只对“四大金刚”等骨干发号施令,再由骨干成员组织手下或其他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张涛对手下成员的规矩有:凡是其交代的任务成员必须完成;成员必须24小时待命,随传随到;成员办事必须如实向其汇报,不得对其欺骗或隐瞒,否则就要打骂甚至关押;成员出去办事要及时更换车牌等。
2008年6月,组织成员潘成贵因不守“规矩”,张涛便指使手下对他实施非法拘禁,以示惩戒。
不但非法赚钱还到处耍威风
“大佬”被检方指控犯下9宗罪
那么,张涛到底靠经营什么来维持组织的运转?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张涛之所以能在柯桥“呼风唤雨”,是因为有着多项非法收入来源。
2007年至2008年间,张涛的组织通过在柯桥等地开设赌场、放资抽头、发放高利贷、替人强立债权、强索债务、强占赌场股份获利、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抢劫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敛取了大量财物和债权,供张涛与手下成员挥霍,并掠得了大量毒品供张涛与手下成员吸食。
为便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成员还统一购置了砍刀、橡皮棍、弩等作案工具。实施犯罪时由张涛统一指挥、调配人员,犯罪所得全部上交张涛统一分配。
除了赚钱,张涛还很在乎自己在柯桥的江湖地位。据了解,在组织成立后,张涛多次组织人员到富丽华大酒店、鱼得水大酒店等地摆场面、耍威风,多次组织人员实施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昨天,记者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看到,仅张涛一人就背负着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9项罪名,其他组织成员也跟他“沾光”,犯下多项罪名。
昨天对此案的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择日还将继续审理。
据绍兴网-天天商报 记者裴金红实习生宣燕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