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30日讯(记者 梁国瑞 包勇)“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第一笔交通事故理赔预付款,一共100万元。”今天下午,江山10·28事故肇事车辆所属的江山市大众公交公司总经理张宏告诉本网记者。
28日下午2:30左右,江山市四都镇五家岭村村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村道塘自然村村民应某某死亡火化,其亲属从殡仪馆乘车(浙HD0916)返回途中,车行至大湖山顶时翻下约100米深山下。截至29日上午9点30分,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17人受伤。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中国人保财险江山支公司迅速成立事故理赔工作小组,在征求请示中国人保财险省分公司、衢州分公司和江山市委市政府意见后,根据事故性质,先行支付了这笔理赔预付款。
中国人保财险江山支公司副总经理汪坚毅说,第一笔理赔预付款已打入政府指定的企业理赔专户上,下一步,人保公司将继续按照上级公司和政府要求,做好理赔跟踪服务。
另外,张宏称,目前公司已按照每个遇难者7万元的标准,先行将款项赔付给遇难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