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30日讯(通讯员 刘波)浙江检察网消息,10月30日,原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戴备军(正厅级)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查明,戴备军在担任浙江省计经委企业处处长、副主任,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招投标、承接环保监测项目、“中国名牌”称号评选、项目环评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四百余万元人民币。
同时,戴备军在任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下发文件、会议要求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打招呼等方法,强行要求全省污染源单位必须使用某公司所生产或代理销售的仪器设备,而把其他厂家的仪器设备排除在浙江省污染源项目建设市场之外,损害了其他厂商的公平竞争。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戴备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其提起公诉。
戴备军于2009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6月30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