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黄岩运管部门“钓鱼执法风波”,16日终于有了结论。台州市纠风办经过调查后认定,黄岩运管部门的“打黑”程序合情合法,不属于“钓鱼执法”。
“黑车”司机质疑运管“钓鱼”
据台州市公路运管处副处长陈友清介绍,9月25日下午,黄岩区运管所稽查大队两组稽查队员共10人,分别驾驶稽查专用车辆和工作用车,在黄岩台州客运西站附近进行例行检查。其中一组人员身着制服坐在专用稽查车内,另一组人员身着便服在客运集散点巡查。15时10分左右,身着便服的稽查人员,发现一辆无牌照的白色五菱面包车,在客运站边的加油站旁向过往乘客招揽“去路桥”的生意。此时,这辆面包车内已经有6人,但张姓司机仍在继续招呼包括身着便服的稽查人员在内的路人去路桥。稽查人员确定该车有非法营运的嫌疑,决定进行检查。
无牌面包车启动开往路桥方向后,执法的黄岩区运管所两辆车子尾随跟了3公里多,在黄岩横河路段将车拦下,稽查人员亮明证件后,分别对7座无牌面包车上的驾驶员张某某和5名乘客进行了询问,查实5名乘客均是黄岩客运西站等地上车去路桥的,而且由于上车地点不同,车费也不等,5个人合计是40元。对司机张某某做完笔录后,但他拒绝签字。
同月29日,司机张某某承认了非法营运事实,并在笔录上签字认可,但他表示自己没钱交罚款,答应在国庆节后再到运管所进行处理。10月21日、11月2日,张某某分别两次单独来到运管所,表示最多只能交3000元罚款,并要求归还车辆。
期间,上海“钓鱼执法“事件披露后,司机张某某认为自己也被黄岩区运管部门”钓鱼“了,于是向省级有关媒体投诉,称他在运管所时,看见了当时拦车的人坐在办公室里,认为执法部门有“钓鱼”行为,争议由此展开。
没有引诱车主非法营运
事件发生后,台州市纪委、市纠风办,会同黄岩区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事实调查核实。调查组人员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根据录像线索,找到了当时一位旅客,并了解到:其在黄岩客运西站上车前,车内已有旅客,执法人员在执法前没有上过该车,司机指认有误。同时根据当天执法跟踪拍摄的视频显示:从发现该车有非法营运嫌疑开始,直到拦车接受检查,路途并没有人上车。
司机张某某认为,运管部门利用“钓鱼”手段下套子,举报抓获一辆非法营运车子,“钩子”就有500元的奖励。对此问题,调查组专门对黄岩运管所今年1至10月份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详细检查,发现该所并没有举报奖励的财务支出。
台州市纠风办主任高德清认为,是否属于“钓鱼执法”,并不能简单地看执法人员上不上车就能认定,要视具体情况来判定。即使执法人员在执法前上过被查的“黑车”,也不能以此断定为“钓鱼执法”,执法人员有时采用明查暗访也是常有的事。如果车子停在路边,里面没乘客,运管执法人员上车,引诱车主产生非法经营的动机,这是明显的“钓鱼”;但如果车主已公开主动揽客,车上已有旅客,谈好价钱,运管人员再上去,这就不是“钓鱼执法”行为,而是正常的取证了。
据台州市运管稽征稽查支队支队长王龙富介绍,这辆车为无牌、无证、无照的“三无“车辆,已行驶3000多公里,这次查获的是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客运运输,属于“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