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杭州市财政局获悉,余杭为鼓励毕业大学生入村(社区)工作,区财政明年起将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的补助,并在社保、考公务员、落户、创业等方面给予扶持。
到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余杭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到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统一发放。对连续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的到村工作高校毕业生,第三年起工资福利待遇可以享受所在村副职待遇。
同时,区财政对社保也进行资金承担。到村工作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镇乡参照村三副班子成员标准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区财政承担30%。到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的镇乡(街道)落户。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组织推荐其通过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职务,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逐步纳入村(社区)正职后备干部队伍,对特别优秀、各方面条件成熟的,纳入区管副职后备干部队伍,作为镇乡(街道)领导班子的后备力量。
另外,余杭区财政每年还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对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项目择优给予2万元-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获商业贷款的自主创业项目给予50%贷款贴息。
从2010年起,到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事业编制人员给予一定政策倾斜。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据每日商报 见习记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