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昨天下午2时30分,普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除被告亲友外,30余名来自东港街道各社区的群众应邀参加旁听,这是他们参加该院首个“社会开放日”的活动议程之一。
法庭开庭审理的该起受贿案被告人胡某,原系普陀区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兼下属某企业董事长。今年8月因涉嫌受贿,胡某被依法批捕。据公诉机关指控,胡某于2007年7月至2008年年底,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工程具体实施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64870元。
一名参加“社会开放日”活动的群众说,之前对法院感觉有些神秘,对这次能受邀参与旁听感到荣幸,更高兴的是能亲眼目睹腐败分子在庄严的法庭上低头。据普陀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举办“社会开放日”在我市法院尚属首次,邀请群众参观审判办公大楼并旁听案件审理,旨在为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一个直观的平台。
“社会开放日”将作为一项常态活动保持下去,让群众了解法院发展、法官办案过程,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
据舟山日报 作者 方智斌 袁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