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制度缺陷实现全社会公平
何文炯 浙江大学社会保障学教授
何文炯教授一直研究社会保障,曾参与国务院与浙江省政府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讨论。在前天的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他也就《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建立这个制度有利于尽快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之前由于制度的缺损,有一部分人不能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从这个层面讲,把这个没有的群体补起来,有利于实现全社会公平。
但在实施过程当中,何文炯建议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使一个原本用意良好的制度,在出台前尽量减少制度缺陷,实现全社会公平:
一、现在有一条就是鼓励参保,并且是鼓励缴费的,而且是缴的越多补的越多。不过它有一个负面的效应,就是富的家庭参保了,交的多,穷的家庭参保交的少,就补的少,这样负面因素就比较大。
二、父母与子女捆绑的办法,他也认为这是有缺陷的。第一个是因为它本来就有不太合理的地方,第二个就是操作起来也很难,建议灵活一点。
三、此外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基金的保护政策。从最近几年看这还不会有问题,但是从长远看,把这些基金大量地聚集起来,又没有地方投资,这个制度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基金的风险会很大,政府的财政压力会很大。
四、对于外来人口问题,无论是从待遇的享受还是从实施管理来说,都要政府处理好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关系。在目前体制下,只能实行户籍人口在户籍地参保,但是从城市化的趋势看,必须要考虑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如何异地领取养老金的问题。现在我们的管理还比较粗放,就是分有户口的和没有户口的,实际上有些人在杭州待的时间很长,但是没有户口,所以要有一个适当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像国外就是你住多少时间就有相对应的待遇,这个以后要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