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从今天开始,我国首部《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于婚庆服务机构的服务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还有专门的合同示范文本,首次对婚礼中的“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绝大多数婚庆公司和影楼都有自制的合同文本,内容包含拍摄套系价格和部分二次消费的价格约定,但在双方权责的条款上,相册产品等质量维修和售后,以及拍摄地点变更、时间推迟等问题的约定就显得比较模糊。
而新实施的合同示范文本对婚庆服务的服务内容、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和举行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双方违约责任等10多项条款进行了约定,消费者可详细、明确地进行核对。
另外,《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中首次明确规定: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含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顾客,交付的同时应将录制过程中所有的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给顾客。
婚礼中总会有一些不可预期的大大小小的意外,比如交通事故、主持人生病等,而有些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合同示范文本首次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提出“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实施的《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对以往婚嫁庆典行业内一些易发生纠纷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对规范婚庆行业很有意义。但“标准”属于推荐执行国标,并不是强制执行国标,且现在只是试行。建议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与商家进行充分协商、拟定详细协议,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由国家质监部门发布,具有法规性,因而可以作为法律诉讼的参考依据。
天天商报记者魏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