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昨天是杭州首批经济租赁房试点接受申请的第3天。上午9点半,记者在下城区建设局受理点,碰到了正在填表的章大伯,之前,他已为此跑了4次,终于把申请材料备齐。如果审核通过,并最终能摇到号,他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正式住上新房。
像章大伯这样,这几天在杭没有合适落脚点的市民,心里多了许多希冀。不过因为是试点,这次房源比较少,只有52套,真正能通过审核的目前不到1/10。不过杭州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申请不到没关系,后续还有很多房源,请大家耐心等待。
申请条件有些苛刻
后续房源很快跟上
章大伯说,他是帮儿子来申请经济租赁房的。他说,儿子和媳妇现在都失业,带着一个10多岁的孩子,没有房子,就只能跟老俩口挤在一起,5个人挤在工人新村30.2平方米的一个小房子里,已经10多年了,很不方便。他说,政府推出经济租赁房是一件好事,让儿子这样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人又多了一个选择。
在现场咨询的杨女士,因为不满足申请条件,只能失望地离开。杨女士说,自己前几年与前夫离异,目前没有房子,带着孩子住在朋友家里。但是受理点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次的申请条件要求比较高,需要已婚,但不含离异、丧偶的,所以她并不满足条件。
记者在现场看到,近一个小时里,受理点的咨询者来了一批又一批,但能够初步满足申请条件的还不到一半。据杭州市房改办负责人介绍,截至昨天下午5点,已有几百户家庭领取了申请表,但他们只是初步符合申请条件,目前通过审核的仅20多户,不到1/10。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此次试点受理对象仅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但暂无力购买的群体。
具体来说,申请人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且在1970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已婚(不含离异、丧偶)且为无房户;2008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4462.4元);申请家庭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房。
不过这位负责人让大家不必着急,因为这次推出的只是试点房源,所以门槛设得比较高。等到房源供应跟上了,相信有更多人能享受到这个政策。
200元/M2装修
租金标准尚未确定
本次经济租赁房试点的52套房源,分布在三墩都市水乡、观音塘怡静坊、灯塔新村、大关东七苑等地,面积在60—87平方米,所有试点房源均已按廉租房的标准进行了统一装修。地面为强化地板,白色粉刷墙面,卫生间装了马桶、台盆等洁具,有吊顶,厨房配置厨柜,承租户只要配置家具、家电,就可入住。
杭州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租金标准还没定,但原则已基本确定,并将于近期公布,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试点的家庭在承租期间还可根据规定享受租金核减政策。但他表示,这次标准针对的只是试点房源。目前,国内一些有公共租赁房的城市都还处于试点阶段,租金标准不一,比如北京租赁房的租金是市场价的70%,而常州则只有30%。
丁桥800套明年底交付
5年内将有4万户受惠
除了已落实的52套房源,更让人关注的无疑是后续房源还有多少。来自杭州市房改办的好消息是,旨在解决政策“夹心层”居住需求的经济租赁房一期项目地处拱墅区半山田园地块,也即将于12月26日开工。
该项目位于半山、皋亭山、鸡冠山及上塘河之间,兼具山水之秀美,命名为“松泉居”,项目总用地面积13.5807公顷,目前“松泉居”已进入建筑工程扩初设计阶段,总建筑面积约33.58万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8.8亿元,其中一期项目预计2012年可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
此外,目前房改办又购入一批房子,在丁桥,800套左右,预计明年年底交付。据了解,经济租赁房5年预计建设目标将达到250万平方米,如果以每套60平方米计算,受惠家庭将超过4万户。
●这些问题大家问得最多
问:什么样的人才算“无房户”?
答:申请家庭未曾有过下列房产的属于“无房户”: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购买的房改房;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通过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军产房;已转让、赠与的所有房产(包括住宅与非住宅)。
问:如何认定申请家庭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
答:申请家庭中任何一人此前曾作为申请人、配偶或家庭成员已列入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申请公示,或已递交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公示登记申请的,均不可参加本次经济租赁住房试点申请。选择参加经济租赁住房试点,但最终未入选的家庭也不可再参加今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问:入选的家庭如何参加试点公开选房?
答:列入公开选房公告范围的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受理单》到选房现场换取《准租证》,参加试点公开选房。选房家庭按照受理顺序号先后参加选房。入选家庭如最终放弃选房,自当期选房之日起两年后方可重新递交经济适用住房或经济租赁住房申请。
●新闻链接
承租经济租赁房6部曲
12月1—8日,受理申请。属于受理对象的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填写完整的《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试点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12月10—14日,公示期。区建设(房管)局将登记的《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试点申请家庭准入情况公示表》经街道办事处(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盖章后,于该公示期内在社区(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统一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12月18日,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将从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中,按照与试点房源1:1的比例,通过公开摇号选出数量相当的家庭参加试点并产生受理顺序号,中选的家庭方可参加试点公开选房。试点公开选房公告将于12月19日在《杭州日报》、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12月21日至12月23日,试点公开选房公告范围内的家庭,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到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领取相应的《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试点申请受理单》。
12月24日,公开选房。试点公开选房公告范围内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受理单》到选房现场换取《准租证》,参加选房。
公开选房结束后,申请家庭与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记者 吴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