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会议强调,要坚持“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总体思路,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杭州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国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市委副书记叶明、王金财以及其他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并发言。会议听取了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起草工作情况的汇报。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今年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日前,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和省相继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拟定了《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会议指出,杭州打造的“生活品质之城”,首先应是一座充满人文关怀、具有责任心的城市,是一座城乡居民幸福安康、安居乐业的城市。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两大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于2007年率先出台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和国家和省出台的两个《意见》精神是完全一致的,这说明杭州在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问题上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会议强调,解决杭州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全民覆盖、一视同仁、分类享受”的总体思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按照“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人文关怀解决好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通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解决好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坚持把解决农村居民、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老有所养”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任务来抓。
会议强调,要按照“覆盖范围就大不就小,享受标准就高不就低,保险种类就多不就少”的原则,抓好正在实施的《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和新拟出台的《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修改完善,确保两个《办法》之间相互衔接,形成《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为主、《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辅的“双轨制”,切实解决好杭州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等列席会议。
据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