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2月8日电(记者 岳德亮)在7日接受采访时,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省所有市、县(市、区)目前都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提高政府处置欠薪突发事件的能力。
该负责人说,欠薪应急周转金是为了解决企业主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而垫付的职工临时性生活费或路费的应急周转资金。通过政府公共垫付的服务功能,在浙江建立起农民工打工无忧的环境。
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颜忠勇介绍说,周转金是属于垫付资金,垫付后由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执法或者法院通过拍卖追回向企业追回。
去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浙江省的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困难,企业主欠薪逃匿案件比例呈大幅上升态势。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应急保障能力,浙江省政府明确指出,各市、县(市、区)的欠薪应急周转金基数分别由最初的50万元和30万元标准均调整到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同时,还要求经济发达、企业集中、劳动用工较多的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30万元标准的欠薪应急周转金。
目前,浙江省共筹集周转金3.84亿元,其中县级以上1.55亿元,乡镇街道2.29亿元;已经累计动用500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