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浙江巨化集团的另一位落马高管廖某受贿案已了结。廖某受贿339万余元、美金1.7万元,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廖某今年46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巨化集团公司热电厂厂长,捕前任巨化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总经理。今年8月被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间,廖某利用担任巨化集团热电厂厂长兼党委委员的职务便利,不经招投标,就将该厂土建工程直接承包给某公司老总徐某做,并帮助徐某取得热电厂煤灰销售总代理权。
为表示感谢,徐某先后13次向廖某送财物,共计人民币302.95万元、美元0.9万元。此外,徐某还多次送巨款给廖某本人用于在杭州购房及炒股。
此外,廖某在公司热电机组项目上为杭州某电力投资公司提供建设代理业务的关照,收受贿赂数十万元。
案发后,廖某共退出赃款112万余元,杭州的房子被司法机关查封待处置。
据衢州晚报 作者 徐颖之 汪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