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9日讯(记者 李敏 廖小清 通讯员 张兴平)9日上午9时30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再度作客浙江在线,围绕全省法院如何抓好“和谐司法”这一主题,听取网友建议,并回答网友提问。这也是齐院长继今年2月12日作客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栏目后的再次“网聊”。
一位叫“博士后”的网友提问,最近《南方周末》上有篇文章,叫《不应像管公务员那样管法官》,文章讲到当下的司法系统不但把法官作为标准的公务员,而且还设计了一套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相对应的一套管理制度,包括和公务员离岗制度相似的法官离岗制,在沿海地区某某基层法院,几年内26名法官陆续离岗,使实际参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法官不到全法院工作人员的一半,一线的年轻法官超负荷运转、审案质量难以保障,那些富有经验的离岗法官却无事可做。请问齐院长,这种现象在浙江法院是否也存在?作为省高院有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齐奇坦率地回应了这位“博士后”帖子里讲的26名法官陆续离岗现象,他说,法官这个职业有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需要经验,和医生职业差不多,在世界各国,都非常看中法官的资历,他的阅历和办案经验,所以对医生、法官的退休年龄明显地比一般的公务员时间要长,退休时间更晚,表现了这种职业特点。
“在这个情况下面,刚才这位网友讲的资深法官过早离岗,我觉得确实是要尽量避免的。”
其实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代会上,齐奇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一个建议议案——《关于修改完善一线法官离休制度的建议》。
他阐述,《法官法》对退休年龄没有明确的规定,男的60,女的55岁,在一些地区,为了推进领导干部的年轻化,一些担任院长、庭长领导职务的法官50出头就让他们退居二线,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大的损失,一些资深法官没有发挥他的作用。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各方面的条件改善了,50岁、60岁身体还很好,因此他建议能不能充分考虑法官的职业特点,周期长、专业化程度高,能否将法官和公务员区别开来,不要“一刀切”,在《法官法》或者《公务员法》里增加法官弹性退休的条款,来延长一线办案法官的退休年龄。
“如果一时难以做到的话,我还提了一个建议,就是能否变通一下,退休还可以是男的60岁、女的55岁,但是能不能返聘,延长5年的工作期限,也不占法院的编制,来解决我们东部地区案多人少的矛盾,这样可以发挥资深法官的作用。”齐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