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00,西湖区法院2121法庭,法警带上三个年轻男子,分别是:
苏某,1980年生,湖南人,初中文化。
余某,1987年生,安徽人,高中文化。
陈某,1988年生,安徽人,高中文化。
三人涉嫌在黄龙好又多超市停车场,携带刀具,进入一辆本田思域轿车,抢劫女司机。
检察官指控,2009年7月31日晚,三被告趁女司机开门上车之际,尾随强行进入车内……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财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防止串供,法官让法警把余某、陈某先带下去,单独讯问苏某。
法官问,对指控有无异议?
苏大声说,有,我不是领头的,余××才是领头的。
苏说,自己是第一次来杭州,是余某组织他和陈某过来的,起意抢劫的是余,买刀的是余,选择目标的是余,拿钱的也是余。
“我就是跟着他(指余),我和陈××以前不认识,案发前三天才见面,一起吃了饭,我对那个女的(指女车主)很好的,没有威胁过她。”苏语气无辜地一口气说下来。
检察官问,上车后,你坐什么位置?
“副驾驶座。”
检察官大声反问:“被害人说坐副驾驶的男人拿出刀,勒她脖子,威胁她不许下车,难道被害人在说谎?”
苏一怔,脸涨红,小声嗫嚅:“我就是叫她不要下车,勒的不是脖子,是脖子边的肩膀。”怕法官不信,他拼命扭转身体,戴着手铐的双手努力弯曲,指向自己的肩膀:“喏,喏,就是这个位置,真的不是脖子。”
法警把苏带下,将余押上庭。
余的说法和苏完全相反。
余说,是苏让他再找个人,于是他打电话叫来陈。案发前一天,他和陈在网吧玩,苏发来短信,意思是准备去弄钱,让他去买把刀,他就和陈去超市买了把水果刀。案发那天,他买了本杂志,坐在黄龙好又多超市前面的草地上看,目标也是苏物色的,苏先拉开车门上车,他和陈才陆续跟进车里。
余再三强调,第一个上车的人是苏,威胁女车主的也是苏。
检察官质问,之前,你和苏××有没有说过要去弄钱?
余点头,又赶紧补充:“只是说弄钱,没说抢劫。”
检察官紧接着问:“也就是说,你是明知要带刀去弄钱的?”
余迟疑,想了一会,缓缓点头。
检察官转向法官,表示没有问题了。
余眼眶红了,小声重复:“不是我,真的不是我……”被法警带下。
陈被带上来时,看了一眼旁听席,迅速转过头去。
旁听席上,他的父亲抱着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看着儿子的背影,一脸悲伤。
陈说,余和苏带他到黄龙体育中心弄钱,他不知道怎么弄钱,还以为是乞讨或是敲诈勒索。
检察官打断,问道:“你想象中敲诈勒索是怎么样的。”
陈想了想说,“就是一个人上车说,大哥,没钱了,给点回家的路费吧。”
检察官大声反驳:“带着刀,上别人的车,要钱,你是个20多岁的正常人,不知道这是抢劫?说不通。”
陈拼命摇头,再三强调自己到杭州只有三天,上了车后一句话都没说,过程中女车主的手机掉到他脚下,手机响了,他还捡起来,按了回拨键,想把手机还给女车主,结果被苏夺去了。
尽管家里艰难,陈父还是为儿子请了律师。
陈的律师拿出两本证件,“这样一个表现良好,没有前科的孩子,被人教唆犯下错误,社会危害性较弱,建议从轻处罚。”
检察官反驳,若陈没有犯罪意图,怎么会来杭州仅三天,在素不相识的苏某提出拿刀弄钱之后,一拍即合?
检察官当庭读了一段被害女车主的证言:“副驾驶座车门被人拉开,坐进一个男人,紧接着后排也坐进了一个男的,我想开车门逃跑,门却打不开,因为另一个男人就站在我的车门边上,阻挡我开门……”
检察官指出,站在车门边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陈,这样的安排显然事先有过商量。
陈带着哭腔分辩:“我不是故意站那里的,我是在打电话……”
女受害人在浙大校园故意撞车后,三人分头逃跑,余把抢来的钱撒在路上,不慎把自己的包也丢了,包里有他的身份证,因此他是第一个被抓住的人。
当晚,余被抓。余戴罪立功,连夜带着警察将躲藏的苏和陈抓获。
余的家人也请了律师,余的律师对抢劫罪名没有异议,请求法庭考虑余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
法官示意三被告做最后陈述,三人都忍不住抽泣起来。
苏:“我对不起被害人,再给我个机会,我会做个好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余:“我愿意付出代价,请看在我上有父母,下有幼子,从轻处罚。”
陈想转身看旁听席,没转过来,语无伦次地大哭:“我母亲重病……不会再犯,请看在我曾为国家尽过力……不要因为我丢了大家的脸……报告完毕!”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胁迫方式抢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法官和检察官离开,人渐渐散去,陈的父亲依然呆呆坐着,看着儿子被带走的方向,喃喃自语:“只有这一个儿子啊,他妈妈得了脑癌,他怎么那么傻……”
事件回顾
2009年7月31日晚7点多,一个姑娘驾驶红色本田思域轿车,到黄龙体育中心好又多超市购物。姑娘买好东西,到停车场取车时,遭三名男子劫持。
姑娘急中生智,在浙大玉泉校区门口故意与一辆黑色红旗轿车碰撞,成功脱逃,三劫匪也分头逃窜(快报8月1日第4版《黄龙好又多超市门口漂亮姑娘开着红色本田车被三歹徒劫持浙大玉泉校区内机智撞车成功脱险》)。
2009年8月2日凌晨,涉嫌抢劫这个姑娘的3名男子在余杭落网,被劫姑娘讲述机智脱险经历。
姑娘30岁,杭州人。
姑娘说,当时她刚坐进驾驶座,副驾驶座车门就被人拉开,坐进一个男人,后排也陆续坐进两个男人。副驾驶座的男人勒她脖子,说劫财不劫命,后排的一个男人亮出了刀。
姑娘不敢响了,被逼着开动车子。
先往曲院风荷方向开,路上姑娘把钱包交给三个劫匪,里面有2600元钱。
车子拐到玉古路浙大玉泉校区门口,姑娘放慢车速,见保安过来,拉车门想逃,被副驾驶座的劫匪拉回。
担心劫匪伤害自己,姑娘把一个装了5000元现金的纸袋给了劫匪。
姑娘说要进浙大校园调头,于是拐进玉泉校区,刚好有辆黑色红旗轿车开出来,姑娘灵机一动,一脚油门,撞了上去。
车子停下,姑娘大喊抢劫,拉开车门逃出,路人纷纷跑过来,三劫匪分别拉开车门逃跑。
学校保安及3名学生追了上去,其中一名劫匪边跑边撒钱,试图制造混乱,然后拦下出租车,逃跑。
后来,路人捡到了3000多元现金,以及被劫姑娘的手机,交给浙大保安,保安将钱和手机还给了姑娘。
玉泉派出所所长葛正荣介绍案情时,表扬女车主沉着机智,并特别感谢了那几位有正义感的市民(快报2009年8月3日新闻七八九报道)。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