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28岁的朱某在看守所里泪流满面,此刻,他心里唯一惦记的依然是身患绝症的老母亲。一心想赚钱为母亲治病的他,走上了一条犯罪之路,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母亲身患绝症
他想打工多赚点钱
朱某出生在河南农村一个贫困家庭,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抚养长大。
朱某没有辜负母亲的一片苦心,在自己村里3名服兵役的年轻人中,他的表现是最好的。
天有不测风云,前段时间,母亲被检查出患了癌症,可是家里没钱看病,母亲只能在家静养。
3个月前,朱某来到宁波打工想为母亲挣钱治病,可是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甚至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保障了。
为给母亲治病
决定入室抢劫
在宁波,朱某认识了一个老乡,姓胡,比他大3岁。几年前,胡某在家乡河南获得了52公斤级散打第三名的好成绩,后来只身来宁波“淘金”。同样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
平时,胡某和另一男子共租一套房子,该男子常带自己的女朋友张某来住,时间久了,三个人相互就了解了。
后来,胡某得知张某有个妹妹在某酒店当服务员,被一名50来岁的男子包养在张某租住处。于是,胡某就打起了这名50多岁男子的主意。
上月,同租男子又带张某回家,两人熟睡后,胡某悄悄地从张某的包里偷走了她家里的钥匙,并马上配了一把。胡某邀朱某一起抢劫,朱某同意了。
作案后
分得6900元赃款
12月2日,胡某和朱某准备了胶带纸、绳子等工具。晚上6点40分左右,两人来到张某租住处,用配制的钥匙开门后入室抢劫。没料到,那天50多岁的男子没来,只有张某妹妹在家。
于是两人用胶带纸蒙上了张某妹妹的眼睛,搜出其银行储蓄卡后,又逼其说出密码,然后由胡某看管住张某的妹妹,朱某去银行取出银行卡里的钱,共计15000元。朱某分得其中的6900元。
在看管时,胡某又从房里拿走了3000元现金,并且隐瞒了这事,独吞了。
误入歧途
最终落入法网
12月3日,朱某拿着分得的6900元现金,去银行给母亲汇了5000元,并要她马上去治病。不过,母亲并没有去,朱某当天就赶往老家去催母亲,并于5天后返回宁波。
与此同时,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通过排查确定了胡某和朱某两人,12月9日晚上8点多,将他们抓获。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入户抢劫起点刑为10年。目前,胡某和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排除犯罪动机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地位因素,等待朱某的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