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区建筑业清薪维稳动员大会上,绍兴市建管局要求市区在绍建筑施工企业在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再预留出发放民工工资的专项资金,为建筑业民工工资发放加上“双保险”。
据统计,市区现有在绍建筑施工企业117家,劳务分包企业37家。在建的68只工程中,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6%。在建工程已付民工工资款1.5亿元,占应付工资款的83.3%。
为预防年底民工工资纠纷的发生,市建管局在年初就要求市区各家在绍建筑施工企业缴纳不同等级的民工工资保证金。近阶段,市建管局还将启动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要求每家在绍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资质等级和承接业务量的情况,落实企业支付民工工资应急专项资金。
我市还将加大对建筑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建管局要求,各公司、项目部和劳务公司在近阶段对所属工程包括竣工项目的民工工资兑现情况作一次彻底的摸排检查。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且拒不偿付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市建管局将取消其工程招投标资格甚至驱逐出绍兴建筑市场。据绍兴日报 记者潘琼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