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昨天早上8点,停车收费员方永香来到杭州江干区五安路4号停车点上班,车位上那几辆车子中,一辆枣红色的奔驰轿车在阳光下很是耀眼。方永香走到这辆车前,前前后后瞅了一遍,都没瞧见停车包月证,她随后用手上POS机打出一张停车小票,夹在车子的雨刮器上。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多小时之后,她会因为这张停车小票而受伤。
早上9点40多分,一个20来岁的卷发女子向那辆奔驰车走去。方永香算了算,从早上8点开始算起,一直到现在,奔驰车停车费一共是4元。但车主明显不满:“收什么费?我这辆车包月的。”车主还从车上拿出了一张包月证。方永香于是要求车主在停车小票上签名。
“我们以前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让车主签个字,是证明并不是我们没有去收费。之前,我们都是这样操作的,其他车主也都挺配合。”方永香说。
但这次方永香的这个要求却遭到了奔驰车主的拒绝。“她一听说要签名,就不耐烦了,说她从来没有这样签过名。说完,她就上车发动车子,打算离开。”
“不肯交停车费,又不肯签名,现在考核这么严,我哪里能放她走啊。”方永香上前抓住车子的车把手,再次要求车主签名。“车速一下子就上去了,我还来不及松手,就被车子拖出去几十米远,摔倒在地上。我的棉裤、鞋子全破了。”
昨天下午,记者从江干区道路停车监管中心了解到,奔驰车的包月车主就住在洁莲小区,是从今年8月份开始包月的。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奔驰车主徐小姐。“当时我的包月证就放在挡风玻璃这里,可能是被其他东西遮住了,她自己没看清楚。再说了,我明明有包月证,为什么要付车费。而且我以前碰到这种情况,把包月证拿出来给收费员看了,就没事了,也没人叫我签名啊,就她特别多事,而且态度也不好。”
杭州市江干区道路停车监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与车主签定停车包月协议时,就指出了包月证一定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正面朝外,便于收费人员查验,这在每张包月停车证后面的用户须知上也有。
“而且我们也强调,如果车主不把包月证放在明显位置,导致产生了停车费,车主是要支付这部分费用的。就像你去商场消费,不把贵宾卡拿出来,收银员会让你享受贵宾折扣吗?所以,我们在这里也提醒一下车主,今后为了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车主一定要把包月证放在明显位置。”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向采荷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