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雨夜城北离奇敲头案终告破 的士司机沈×国被逮捕
滴落在出租车后座上的鲜血大部分是女乘客的
 
  出租车司机沈用榔头击打女乘客头部
 
沈掐住女乘客脖子,女乘客咬伤了他的右手食指
 
接着,沈的头着地,受创。
 
 女乘客踢开车门,沈滚出车时右手着地,骨折。插图 高薇

  2009年11月15日,雨夜。杭州城北发生一起离奇敲头案。

  乘客余女士和出租车司机沈×国,都坚称自己是受害者,两人先后报警,称被人敲了头,遭抢劫。

  警方初期侦查得出结论:此案没有第三者。

  那么,谁在说谎?

  昨天(21日),拱墅警方通报:说谎者是出租车司机沈×国。

  沈×国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昨天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沈×国承认他就是凶手,并交代了作案过程,但对作案动机的交代,前后矛盾,与警方调查的事实不符。

  警方说,沈交代的作案过程与受害人余女士当时向媒体叙述的完全吻合。

  五大法医会诊得出结论——

  女乘客头上伤为榔头击打所致

  出租车司机伤系女乘客和他搏斗时摔伤

  A.余女士当时的叙述

  银泰店庆搞活动,我去给儿子买衣服、鞋子。

  (2009年11月15日)晚上10点半,我从银泰出来,在延安路上打出租车回家。当时,路边停了一排车,前面和后面的车都被人坐了。他竖着空车的牌子,车灯没有亮。我一看,车里空着,就上去了。

  一上车,司机问我,小姐去哪里?我说去北站(沈交代时说,他问了一句,进站吗?余答:不进站,离北站不到一点的地方)。他又问,往高架走还是莫干山路走?我说走莫干山路,××公寓。他说是登云路吗?我说不是,是申花路和莫干山路交叉口。

  车开了,我还跟他聊了一句,我说今天银泰人没有昨天多啊。他嗯了一下,没怎么回答我。

  车从莫干山路往前开,过了一个红绿灯,登云路过了。他突然说,小姐我的车胎好像破了。

  我说,我都快要到家了,怎么车胎就破了呢!他说,今天真倒霉。说着,他很快把车开进了右边的非机动车道,在方家塘的一个巷子口,他把车斜着停在那里。

  他下车检查轮胎,走到前面看了下左轮胎,又看了下右轮胎,很快就走到我这边的位置,我是坐在后排右边的。他很快拉开我的门,说,你进去。我说你干吗?他把我往里挤,往里压。我用脚撑住。他就拿出准备好的锤子,往我头上砸,砸了很多下。我当时蒙了,感觉头上很麻,一点力气也没有。

  我喊救命,当时车窗都是关的,我想到我的小孩和家人,我咬着自己嘴唇,我想我一定要坚持,就跟他拼了。

  他用手掐我脖子的时候,我咬住了他的一根手指……

  他把我的衣服推上去,蒙住我的头,让我不能再叫。我头被他按下来的时候,右手刚好靠着右边的门,我拼命想去找右边的拉手,门就被我拉开了,我和他一块儿翻到车下去了……

  他拼命把我往小巷子里拖,我还是拼命喊救命……

  我看到一个防护栏的窗,就用手抓住窗户。他把我的头往窗户上撞,撞了好几下,我一点力气也没有,喊也喊不出来……

  当我们面对面的时候,他抓着我的手,我用手使劲掰他的手。他的手被我咬过,可能也痛的,我就掰开了,跑掉了。我跑过去看到了出租车的牌子,是浙AT3830。然后我就往公交车站跑。有个男的打着伞在等公交车,我求他帮忙,我说你帮我报下警,我打电话给我老公。

  那个出租车司机就上了车,调头往南开走了。

  我打电话给我老公,等公交车那个人帮我报了110。

  然后我人就晕了,倒在他身上。过了一会儿,老公来了。又过了一两分钟,警察来了……  

  B.本报记者案发后走访

  两位目击证人

  目击者一:小L (现场不远处修车厂的员工)

  昨天晚上10:50多吧,我正在房间里看电视。我们养的小狗忽然叫起来,我就走出去看。

  那时候下雨,还蛮大,打在雨篷上啪啪的,很响。

  我看见那边路口那里,停着一辆出租车,车头朝北。

  两个人在打架,男女看不清,打得很厉害,还用膝盖顶、踢。从那边打到这边,又从这边打到那边。开始我以为是夫妻或者情人打架,后来一看打这么厉害,不太像,就打110报警。

  报完警,我再往那边看,女的往那边(手指向南方)走了,司机把车调了个头,开走了。

  我走过去关大门。警察来了。那个女的说她头晕,她家里人就送她去医院了。

  我看见地上有个榔头,还有一张出租车票,我就跟警察讲了,警察就去把榔头和车票捡走了。

  榔头就是一头是圆的一头是平的,普通的那种。

  司机身高一米七左右,有点瘦。

  目击者二: P先生(21岁,某酒店传菜工)

  当时大概是晚上10点50分,我在车站等204路公交车。

  一个女的跑过来,我回头一看,她满脸是血,喊救命。她手里拎一个纸袋子,两只脚上都没有穿鞋。她让我救救她,帮她报警。

  我看见她后面有一辆出租车,司机从车外面拉开门,钻进出租车,调了个头,朝南边开走了。

  那个女的用自己的手机给她老公打电话,我帮她打了110。那女的打电话时还问我,这是哪里,我说是方家塘的公交车站。

  打完电话,我扶着她等了一会儿,她老公开车来了。又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那边有个人跟警察说,地上有把榔头,我也看见那把榔头了。

  后来她老公把她送去医院。我就坐公交车走了。

  负责办案的拱墅刑侦大队大队长余伟青说,案发当晚,出租车司机和乘客身上都有伤。在没有证据前,我们是不能对任何人作有罪推断的。首先,我们把双方都当成是受害者,作一番假设,然后再依据科学手段,寻找真凶。

  C.办案人员对余女士叙述的整个过程做了复原。

  1.调取银泰当晚的监控录像,核实余进出银泰的时间,以及她在银泰购买物品的清单。结论:真实。

  2.查询余在出租车上这段时间的通话记录。结论:她没有叫人来打出租车司机。

  3.对出租车后排座的血迹进行DNA检验。结论:大部分血迹是余女士的。

  4.对余女士的伤情做法医鉴定,特别是头上的伤。结论:确实是那把榔头击打所致。

  5.多次走访两个目击证人,一个是现场不远处修车厂的员工小L;另一个是当时站在公交车站台上的那个报警人,某酒店传菜工小P。结论:他们的叙述,与余女士讲述的完全一致。

  根据沈的叙述,警方进行复原模拟。

  1.沈说,乘客突然在中途要求停车,他停车后,有两个男人冲上来,用包着黑色塑料袋的榔头打他……

  根据目击者的叙述及现场留下的物证,结论:所谓“两个男人”,并不存在。

  2.当时,医院诊断,沈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挫裂伤,上唇挫伤,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远端骨折。

  沈称,头上的伤是被男子用榔头打的。

  法医对沈身上的伤做了鉴定。结论:沈头上的伤不是榔头击打伤,是碰撞伤。

  沈手臂骨折,法医鉴定结论:是自己用力撑地所致。

  沈的手指头伤系咬伤,与乘客余女士的叙述一致。

  乘客余女士在叙述案发经过时说,她拼命反抗,当时她使劲用脚踹车门,司机滚出车子,摔倒在地……

  办案民警多次试验,先得出一个可能性结论:沈在滚出车子时,右手着地,因为突然用力,手腕骨折,接着,沈头着地,致头上多处挫裂伤。

  3.多次走访目击证人,当时在小巷里扭打的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结论:没有第三人出现。

  4.对车上后排座血迹做DNA检验,大部分血迹是余女士的,小部分血迹是出租车司机沈×国的。结论:乘客余女士在车上已经遭遇击打。

  所有证据都在指向一个事实:出租车司机沈×国在说谎。

  11月23日中午,沈的家人在医院为沈办理了出院手续。

  下午,沈正准备离开医院时,拱墅警方刑事传唤了沈×国;11月24日零时许,拱墅警方对沈刑事拘留。

  在刑事传唤期间,沈对案件仍矢口否认,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对案情一概以“记不清了”回答。

  D.警方继续对沈的伤势进行验证——

  杭州市公安局法医请来了几家省级医院的专家会诊,大家拿出的结论非常一致,沈的蛛网膜没有出血。结论:沈头上的伤不是遭钝器击打所致。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沈承认了基本犯罪事实:

  1.承认右手食指是被女乘客咬伤,但对于作案动机,多次以“不想说”为借口拒绝交代;

  2.沈承认榔头是他的,并承认是他用榔头击打了女乘客,同时还交代了他击打女乘客的整个过程,但仍不交代作案动机,即为什么要对女乘客行凶。

  3.沈交代,他以车胎破了为由,把车停在慢车道上,然后拿着黑色棉纺布袋包着的榔头走到出租车右侧车门,装作看轮胎,突然拉开右侧后车门,把女乘客往里挤,女乘客问他想干什么,并试图把他往车下推。

  4.沈用榔头击打女乘客头部,女乘客叫救命,他用一只手掐女乘客脖子,女乘客咬了他的右手食指,女乘客使劲扭拼,用脚踢车门,门被踢开,沈滚出车时,右手猛地着地,右手骨折,头跟着着地……女乘客逃下车,沈从地上爬起,抓住女乘客,把她拉进小巷……女乘客逃脱后,跑到公交站台……

  5.沈回到车上,开车往回驶向登云路方向。这时,他发现手机上有好几个家里的未接电话,快到登云路路口时,家里又来电话,问他怎么这么晚不回家?他这才说,我被抢劫了。于是,他报警。

  E.司法鉴定:沈×国负有完全责任能力

  专案组围绕沈平时的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状况,以及性格特点,开展了细致的走访工作,还到相关医疗机构及医保办对他历年来的就诊记录进行了查询。

  考虑到他当时的行为表现,11月26日,专案组对沈进行司法鉴定。

  同时,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和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检察院的5大法医,对沈和余伤势的检验鉴定进行了会诊,大家结论一致:女乘客余某头上的伤为榔头击打伤,出租车司机沈某身上的伤是女乘客与他搏斗时他自己摔伤的。

  12月13日,杭州市安康医院作出司法鉴定:沈×国负有完全责任能力。

  警方得出最终结论:出租车司机沈×国是这起“离奇”敲头案的说谎者,也是这起案件的制造者。

  12月14日,拱墅警方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沈×国,昨天得到批准。

  F.回访当事人和亲属

  乘客余女士说,我始终相信,真相总归是真相

  昨天下午,得知出租车司机沈某已被逮捕,余女士在电话里的声音一下明快起来。她说她头上的伤已经基本好了,就是不能干重活,一干重活,头就晕。

  我一直相信,真相就是真相。我就是感到气愤和吃惊,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说瞎话。我相信公安的,公安肯定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的。我现在感觉很好,12月17日,我儿子两周岁了,在宝宝过生日前,我搬进了自己买的房子(以前是租住的房子)。

  出租车司机沈某女儿说:我始终相信我爸爸

  昨天下午,打电话给沈的女儿,她说,我相信我爸爸,无论他说什么,我都信。

  受害人:乘客余女士,29岁,建德人,一个2岁孩子的母亲。老公在杭州开公司,夫妻俩买了房也买了车。

  嫌凶:出租车司机沈×国,46岁,杭州人。开出租车已经超过10年,是星级驾驶员,还是爱心送考车队的队员。之前,他在家人、同事、朋友眼中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好人。

  据都市快报 作者 严峰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从头到尾他都在撒谎 警方昨公布“雨夜悬案”真相
·"杭州城北敲头案"原是司机说谎 隐瞒作案动机被逮捕
·余新发生敲头案 同居女友将男友砸成重伤男
·警方全力侦查离奇敲头案 记者再次寻访现场目击者
·城北离奇敲头案再追踪 司机和女乘客到底谁在说谎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