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1日讯 (记者 童俊 通讯员 公宣)女乘客满脸是血,请路人帮忙报警说被出租车司机铁锤敲头,半小时后出租车司机报警说被女乘客抢劫。到底谁在说谎?
【城北离奇敲头案再追踪 司机和女乘客到底谁在说谎】
【城北发生离奇敲头案 女乘客遭出租车司机铁锤敲头】
11月15日晚,在杭州莫干山路上发生了这起离奇的“抢劫案”,又说为“祥符雨夜敲头案”。案情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近日,经过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是出租车司机沈某撒谎了。
12月21日,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犯罪的出租车司机沈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女乘客和男司机前后报警称被对方抢劫。
记者从警方了解,11月15日22时55分至23时04分,也就是事发后,杭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先后接到4起110电话报警,莫干山路698号附近巷口出租车发生“抢劫案”。接到出警指令后,祥符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报警现场,找到了报警人余某、目击者普某和罗某。余某称当晚搭乘浙AT3***出租车回家,在现场附近司机借口车胎故障停车,遭司机榔头敲头抢劫受伤。
奇怪的是,随后和睦派出所也接到了出警指令,浙AT3***出租车司机沈某自称遭2男1女抢劫受伤。事发后,面对警方和媒体,双方都坚称,是对方抢劫,打伤了自己。
调查结果:司机在说谎 拒不交代真正作案动机
案发后,拱墅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以及调查访问。杭州市公安局法医邀请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医对两人伤势鉴定进行会诊。
根据现场痕迹检验、法医鉴定和调查掌握的情况,证实双方伤势形成与受害人余某陈述符合,余某对案情描述与侦查结果一致,也与目击者普某和罗某所说一致。
但是司机沈某对案件矢口否认,拒不承认事实,对案情一律以“记不清了”回答。当警方把证据一一搬出来时,沈某无言以对。经过专案组多次审查,沈某最终承认了用榔头击打受害人余某的过程,交代现场的榔头为其所有,但对作案动机却不肯如实坦白。
事情是这样的:15日晚上,余某在延安路上坐上了沈某的出租车。半路上,沈某谎称,车胎破了(警方鉴定,其实未破),把车开进了右边的非机动车道。沈某拿着用黑色胶带包着的榔头,拉开右后车门要上车,余某进行了反抗,沈某就用榔头朝着余某的头上砸去。
在狭小的车厢里,余某一边喊救命,一边与沈某展开搏斗,怕别人听见,沈某伸手使劲掐住余某的脖子,搏斗中,沈某的手指被余某狠狠咬了一口。手一松,余某右手刚好靠着右边的门,使劲地拉开,两人一块儿翻到车下去了。
下车后,沈某把余某往小巷子里拽,余某看到一个防护栏的窗,就用手抓住窗户。沈某就把她的头往窗户上撞,用膝盖顶。由于沈某个子不高,余某使劲地挣脱了,夺路而跑。这时目击者普某刚好路过。余某跑到公交车站,目击者罗某正打着伞在等公交车,余某求他帮忙,打电话报警。随后,沈某上了车,调头往南开,也报了警。
既然余某是受害者,沈某的伤是怎么回事?
原来,在搏斗中,余某打开车门逃跑时,沈某摔下出租车,手撑到地上,头也擦到地面,导致右手腕骨折,脑部受伤。但是经法医鉴定,沈某颅内并未出血。
沈某为什么要报警?
据警方透露,事发后沈某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开车走了,半路上接到了家人电话,这才知道刚才家人打了好多个电话,搏斗中没有听见。“怎么那么长时间不接电话?”家人问道。“我被抢劫了。”沈某答道,随后他也报了警。
11月24日警方对沈某进行刑事拘留的,为什么到12月21日才公布?
沈某被刑拘后,警方对其进行了多次审查。沈某先是对案件否认,在基本事实已经查明后,沈某又拒绝交代真实的作案动机,目前交代的作案动机和目的仍然前后矛盾。警方又对沈某进行司法鉴定(精神病鉴定)。因此,前后时间跨度较大。
沈某是否精神上有问题?
对此,专案组围绕沈某平时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及性格特点,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还专程到相关医疗机构及市医保办对其就诊记录进行了查询。专案组11月26日依法对沈某进行司法鉴定。杭州市安康医院12月13日作出司法鉴定,认定沈某负完全责任能力。
涉嫌寻衅滋事罪 肇事司机被逮捕
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沈某系出租车司机,无故对乘客余某实施殴打,有用榔头击打受害人头部等要害部位、扼颈等动作。
在沈某拒不交代真实作案动机情况下,其持械无故殴打他人的客观事实表现符合《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12月21日,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沈某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