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萧山区目前正在更新升级出租车的计价办法,将1元燃油附加费直接计入出租汽车计价器。从12月27日起,乘客在萧山区打的,只要支付计价器显示的营运费用,不用再另外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了。
今年9月份,萧山区新增的100辆出租汽车上路运营,与原来出租车相比,新车燃油附加费直接计入计价器。这一举措推出后,大大方便了乘运双方结算营运费用。
据萧山区运管处介绍,今年3月,他们曾对出租车经营情况进行过调查,调查了10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收取成功率,结果显示,收取成功率不到40%。
考虑到出租汽车司机的实际利益,从12月20日起,萧山区运管处对原有的678辆出租汽车的计价器进行更新升级,将1元燃油附加费直接计入出租汽车计价器,与新增的100辆出租汽车相统一。
萧山区运管处表示,此次计价器实行免费更新升级,678辆出租汽车将从12月20日至12月26日分批次完成更新升级。从12月27日起,如果有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计价器显示金额的基础上,再向乘客索取1元燃油附加费,乘客可以向萧山区运管处投诉反映,投诉电话为:96520或82713100。此外,如果今后燃油附加费有变动的话,运管处将联合质监部门再对计价器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