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嘉兴12月30日讯(通讯员 郁菊红 许小丽)近日,当潘某从海盐法院承办法官手中接过11万余元的执行款时不禁感慨万千。至此,这场两个女人之间的“战争”也终于得以平息。
事情还要追溯到今年2月份,潘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将顾某与祝某(他们曾是一对夫妻)告到了海盐法院。2008年4月8日,顾某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潘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2008年6月27日归还,如逾期不归还,将以梅园新村某房产作为抵押。
到了2008年5月2日,顾某又向潘某借款24000元,约定归还日期为2008年5月27日,但上述两笔借款都到期后,顾某均未归还,潘某一怒之下,将顾某夫妻俩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归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法院受理后,认定这两笔借款均是在顾某与祝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所以这两笔借款是两位被告的共同债务。最后,法院判决顾某与祝某共同归还潘某借款及逾期利息合计13万余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但是事情并不顺利,一直到2009年8月,两被告还是分文未付。潘某申请执行。海盐法院立案后立即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展开调查,发现顾某早已不知去向,至今无任何消息。另外,经调查发现祝某除了一套50平方米的房屋外,也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祝某也一直有抵触情绪,声称顾某经常出去赌博,向潘某借钱的事情她根本不知情,且两人已于2008年8月离婚,两人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孩子,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等都是由祝某承担,她也无力再替前夫还那不明不白的债务。
一边是潘某的急催,一边是祝某的无奈。在整个过程中,潘某还多次跟祝某闹事,致祝某不能正常工作,案件陷入了僵局。海盐法院承办此案的工作人员只能一次次不厌其烦地劝说双方。经过多次思想工作,情况终于有了好转。潘某渐渐体谅祝某的难处,而祝某也终于从思想上接受了法院的判决。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潘某同意放弃两万元借款,祝某也同意把剩下的11万余元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