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1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住上一次院,一年又白干。”这是许多人对药价虚高的调侃。在新的一年里,我省力图要把药价降下来,昨天,省卫生厅公布了《第一批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目录(试行)》(2009年版基层部分),今日起施行。
该目录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新增了150种药物,增加的药物充分考虑我省居民的用药特点,将在我省30个地区率先施行。同时目录也不是一成不变,如出现重大疫情,疗效较好的药品也会被增补。
增补药品通过层层遴选
从去年9月24日开始,我省通过快速问卷调查,发现全省1381家基层医疗机构平均只使用168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省医保部门统计表明,39种药品没有任何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
这次问卷调查,为我省增补非目录药品的品种和数量提供了依据。紧接着,我省开始调查基层医疗机构常用药品品种及使用频率,对30个首批实施地区的188个基层医疗机构去年用药情况统计分析后,发现共使用各种各类药品3700多种。
这3700多种药品通过使用数量多少进行分类排序,终于确定了150种药品。
六类慢性常见病用药成增补重点
增补的150种药品中,中成药为53种,西药为97种,充分考虑了我省百姓用药的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增补过程中,对抗生素、抗病毒类等药品进行严格控制,仅有10个品种。而对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冠心病、慢性消化道疾病和精神病类6类慢性常见病的用药适当增加,共有47种,占到了增补目录中的31%。
有关专家表示,控制抗生素等药品的数量,就是希望防止抗生素等药物的滥用。而高血压等慢性病用药比例的增加,是为满足我省居民防治必需的要求。
在实际使用中,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再使用我省增补的150种药物。并且将根据使用情况和群众意见,适时调整药品品种和数量。
同时,为有效应对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疗效较好的药品将及时讨论并下文,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
去年11月20日,我省就启动了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工作,今年2月底将把国家基本药物全部配送到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我省30个率先施行地区
●新闻助读
我省共有30个县(区、市)成为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占全省总数的33%。30个地区分别是: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临安市、桐庐县;宁波市慈溪市、北仑区(含大榭开发区)、鄞州区(含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市德清县、吴兴区;绍兴市新昌县、绍兴县;舟山市普陀区;金华市金东区、义乌市、浦江县;丽水市遂昌县、景宁县、青田县;台州市玉环县、路桥区、椒江区;嘉兴市秀洲区、南湖区;衢州市龙游县、开化县、江山县;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如果大家想了解具体哪些药物进了目录,可登录浙江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zjwst.gov.cn/查询。 通讯员 俞欣 记者 黄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