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夜,他在路上闲逛,看到两名女子后便上前搭讪,结果遭到一顿好骂,郁闷的他追上去打了人又抢了人家的包,但包里只有5元钱。昨天,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他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深夜里搭讪挨骂
2009年10月8日深夜,千里迢迢从陕西来嘉兴找工作的谢某一个人闲逛至市区神龙桥处。“我看到有两个年轻女子走在我前面,两个人看上去挺寂寞的……”谢某虽然不认识她们,却跟了很长一段路。
“当时觉着她们穿得挺暴露的,就觉得思想应该比较前卫……”于是,谢某壮着胆子上前问:“小姐,需不需要……”哪知谢某话还未说完,两个女子是一顿好骂:“色狼、神经,再跟着我们,小心叫人打你!”
两女子边骂边走。谢某一下子被骂懵了。
生歹念打人抢包
他在路边找了个地方呆呆坐着,越想越气不过。他摸摸口袋里剩下的100元钱,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先打一顿,好好教训教训她们,再抢点钱来用用。
谢某很快在汇丰广场追上了先前的两名女子。二话不说,他从身后用胳膊狠狠勒住一名女子的脖子,使劲将她摔在地上,该女子当场昏迷。见同伴被撂倒在地,另一名年轻女子吓得瘫坐在地上大喊救命。原先还想教训她一下的谢某见这状况,便一把抢过年轻女子的拎包向南边的公园逃去。
在公园隐蔽处,谢某将拎包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到5个一块钱的硬币以及一些化妆品、打火机等小物品。
面临三年以上徒刑
谢某逃离现场后,年轻女子向警方报了案。警方随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谢某。谢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经审查,谢某共抢得现金5元、化妆品及其他物品若干,给其中一名女子造成轻微伤。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虽然劫得物品价值很小,但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抢劫罪,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同时也提醒市民,岁末年尾,偷、抢等不法人员也开始“加班加点”,市民更要多点防范,免受伤害。女性尽量不要在深夜出行,如出行尽可能避免穿着暴露的衣服,要结伴而行,最好有熟悉的男性相伴;在路遇心存邪念之人时,最好不要言语刺激,以免对方反应过激,要避免发生正面冲突;在遇到人身财产受侵害时,要寻找时机及时求救或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