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初,杭州市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试点城市。现在杭州已经制定出具体的量化指标,要在今年年底把杭州打造成为一个充满创业活力的城市。
创业型城市的具体指标是什么?
到2010年年底,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5%。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反映的是辖区内参与创业活动的人数占城镇劳动者的比例,主要反映一个城市的创业活跃程度。
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贡献率反映的是辖区内新增创业人数及其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的比例,主要反映创业带动就业的程度。
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贡献率是指劳动者新创办企业的数量占所有新增企业数量的比例。主要反映通过创业活动促进的创业企业增长率、创业企业1-3年存活率。
新增私营企业8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新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平均存活期进一步延长。
创业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创业环境满意度反映的是创业者和社会各界对当地创业环境和创业工作的满意程度,反映创业工作成效。
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国前列。
创业的人员能享受到哪些扶持政策?
2009年,我市及时出台了新的长效就业政策,以及涉及创业园建设、小额担保贷款等十多个配套文件。新政策重点对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帮扶更多的创业者实现自主创业。
一是税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个体经营以及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还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实施创业资助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也扩大到具有主城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进城创业人员;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如果是由杭州市区户籍或生源的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其出资占股本金51%以上的企业,最高额度可到3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200万元。
设立自主创业无偿资助资金,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市区创业;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政策,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并对稳定经营并带动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提供场地、住房支持政策。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按规模每年给予主办方5-10万元的补贴;对进园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对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在市本级和市区共建的大学生创业园区内创办企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企业一定的房租补贴。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入住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等经济租赁住房;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专项住房。
四是提供培训资助政策。在杭高校学生和毕业生、杭州生源的外地高校毕业生、杭州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创业实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杭创业、就业的,分别给予每人800元的补贴,其中杭州生源的学生取得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或SYB培训、创业实训合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孙颖 通讯员 伊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