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只要自己要求不太苛刻,在杭州找一份工作并不算难。”才来杭州不到半个月,江西人小陈就找到了一份市场保安的工作。能够这么快找到,让小陈也有点意外。
如此良好的就业环境,可谓来之不易。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下岗”职工,是一个让人记忆犹新的词汇。如何解决这一特殊群体找工作的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进入新世纪以来,针对新时期就业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围绕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杭州市研究制定了一整套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确立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短短几年时间里,大部分“下岗”职工就实现了再就业。
去年3月22日,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出台“就业新政”30条,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街道为载体,重点解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杭州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新杭州人”、大学毕业生四类群体就业问题,打造充分就业城市。
与以往的就业政策相比,新政更显“积极”,主要体现在:覆盖面更大,比如培训补贴的对象,原来只是失业人员、大学生等,现在拓展到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含金量更高,比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300元;门槛变低,比如允许登记失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从2002年至今,杭州市几乎每年都会有类似的积极就业新政策出台,逐步完善了全市就业体系,让杭州人和新杭州人找工作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