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2009年5月,杭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一起涉案金额近亿元的特大金融诈骗案。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沈磊,潜逃阿尔巴尼亚。
在阿期间,沈曾经大冒风险,联络上国内一个叫丁建华的人,后来还让自己的家人联系丁。
沈这么做,是想托丁帮忙办两本“光头”护照(有真实身份,无犯罪记录),一本给自己,一本给妻子张媛媛。
两人的频繁联系,引起国内警方的注意。
6月7日,丁建华被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6月19日,沈磊在阿尔巴尼亚国际机场被阿警方截获。10月15日,沈被引渡回国。
丁被指控诈骗
昨天下午,丁建华被带到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被告席。丁,1973年出生,浙江省国际合作旅行社职工。丁建华被起诉的罪名是诈骗罪。
帮人办假护照,为什么是“诈骗罪”?“丁收了钱,没帮人办事,钱全部留在自己手里。”公诉人称。
起诉书显示:2009年4月27日,沈磊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和妻子张媛媛一同出逃阿尔巴尼亚,5月底,两人被国内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
后沈联系上国内的朋友丁建华,要丁办两本能够在境外长期滞留的假护照。丁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达成沈的要求情况下,仍以给沈办护照为名,索要钱财。
在维景大酒店,沈父交给丁4万欧元,4万人民币。6月5日,沈打电话给丁,说张媛媛已经回国,假护照不要再办了。
丁说不行,张的假护照已经叫人在做了,钱还是要付的。第二天,沈的家人又告诉丁,沈也要回国,沈的护照也不用做了。丁撒谎说,钱已经交出去了。
6月7日,公安在丁家搜出3万欧元。
“蛇头”帮温州区委书记办过偷渡
丁对起诉书指控有很大异议。
1.“自始至终,我都没说我有能力,因为沈知道我有朋友是‘蛇头’。”
丁称,以前和沈做过邻居,是多年老朋友了。沈出了事情,打电话叫他帮忙,沈知道他有个叫“阿顺”的朋友,专门做偷渡的。
电话里,沈告诉丁,要他做两本“光头”护照,丁说不懂什么意思,沈解释,就是有真实身份,没有犯罪记录的护照。
2.“沈从没跟我说过要回国,我还劝他回来,他不听。”
丁称,自己曾经在电话里劝过沈,“死在外面,不如死在家里”,但沈还是执意不肯回来,沈从没说过回来,更没向他提过不要再做护照的事情。
3.“当时钱确实在自己手里,因为我不信任‘阿顺’,这也是对沈负责。”
丁说,自己当时问沈,多少价格能承受,沈说一本三四十万。丁马上联系上阿顺,说同意做,不过“好处费”一本要收10万。
后来,阿顺一会说去香港做,一会说去福建做,还说不如把他们带去南非附近的一个小国。“阿顺说,他帮温州鹿城区的一个区委书记就这么办过。”丁称,“我觉得阿顺太不靠谱,就没把钱给他,自己留了一手。”
昨天庭上,丁首次提到一个福建人“陈总”。
“这个人有黑道背景,当时我除了找阿顺,还找到他。”丁说,自己先期打给“陈总”2万块,并把沈的身高、血型、体重等告知,来找适合的替身。
证言一致指向丁:收了钱不办事
法庭上,公诉人出具多份证人证言,驳斥丁的供述。
沈磊母亲王某:第一次见面,是在维景大酒店,我和我老头子,丁还叫我抱上孙子,说这样好认。我们碰头后,交给他4万欧元,4万人民币,他说第二天就去温州落实。
第二次见面,我告诉他护照不要再做了,我们准备让沈回国,他说办不来的,钱已经交给人家了。我们想想就算了。
沈磊的阿姨韩某:当时,我陪姐姐,也就是沈磊的母亲一起去见丁,在南肖埠。我告诉他,办护照的事情暂缓,结果他说事情已经落实掉了,钱拿不回来。
沈磊本人:6月底,我老婆已经回国了,我告诉他,我老婆那本护照不用办了,丁说护照已经在办了,钱一分不能少。
我又告诉他,自己考虑再三,决定回来自首,自己那本不要拿去做了。丁说我耍他,不但我老婆那本40万不能退,我那本没办的,40万还要补给他。
对于以上证言,丁坚称是沈的家人联合起来撒谎。
“沈磊回国后,一直被公安机关控制,没有可能与家人串供。”公诉人说。
之后,公诉人又出示阿顺的证言。
阿顺:当时丁向我建议,叫两个小偷去街上偷两本护照算了,我说这样肯定不行,丁说能把沈蒙住就行,我们还能赚个20万。
他说得很漂亮,结果头期款一分都没付,后来我也联系不上他了。
辩护律师:这就是个民事纠纷
“我们认为,此案就是个民事纠纷,充其量也就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丁的辩护律师说。
“这个事情很简单,就是丁没把事情办好,也没把钱退给人家。他找人在帮助做护照,这都是事实。”
“经过大半年的提审时间,直到今天,才突然冒出一个叫‘陈总’的人,这是为什么?”公诉人反驳。
“他有黑道背景的,我担心家人的安全。”丁称。
“你能提供‘陈总’的联系方式吗?”法官问。
“可以,他在杭州有店面,就在河坊街上。”丁大声说。
最后陈述,丁掏出一张纸,认认真真念起来,“今天是2010年元月18日,对我本人来说也是刻骨铭心的日子,一开始我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当我看到沈的父母,抱着他的幼儿(丁补充,自己的儿子比沈家儿子小1岁),泪流满面,我觉得自己重任在肩……以前一直认为,不偷、不抢、不骗就是不犯法……今天站在庄严的法庭上,知道自己确实犯了法,要正视法律,要面对现实……”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陈逸清 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