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随着年货采购高峰到来,老百姓的菜篮子是否安全?记者昨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他们已经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
推销员、批发商、零售商竟然联手做起“狸猫换太子”的把戏,把仿真度极高的食用油冒充“金龙鱼”来卖。近日温州瑞安工商部门查处5起假冒“金龙鱼”食用油案件,查获5L装假冒食用调和油347瓶,货值2万余元。批发商供述,当时有人上门推销,为贪图小利,他就以130元每箱(4瓶装)的低价购入这批假冒“金龙鱼”,再以180元每箱的价格转批给涉案的4家零售商销售。这些假冒“金龙鱼”跟真品太相似了,一般消费者很难辨别。
外包装标着“长虹金品”、“海信王子”,但打开来一看,这些彩电外壳做工粗糙,均没有产品合格证、保修单。1月5日,绍兴诸暨市工商部门查扣涉嫌假冒“长虹”、“海信”等品牌电视机16台。经鉴定,这批电视机采用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再生显像管”翻新组装。这些显像管大多线圈老化,有可能起火、爆炸。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包括: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
同时,工商部门还将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