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36岁的富阳男子吴某因碰瓷诈骗被下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
1月4日上午10点左右,吴在省儿保医院门前一条小路,被一辆小轿车轧了左脚。
驾驶员带他到市一医院检查,拍片后,医生说,吴左脚第四个脚趾骨折,需住院开刀。吴拒绝住院,说开点药就行了。驾驶员付清医院费用,还请吴和他的一个同伴吃了中饭。吃饭时,吴提出私了,让驾驶员赔偿误工费、医药费等共3000元。驾驶员报了警。
在下城交警大队,交警发现他的病历卡跟他说的名字不一样,一查,发现病历上的这个人一年内好几次被汽车轮胎轧过,并都叫对方赔了钱。
经查,他真实名字叫吴×强。
交警问吴:“你这是第几次了?”
吴答:“什么第几次了?”
交警不动声色,又问:“你这是第几次了?”
吴答:“第5次了。”
交警报了110。武林派出所民警将吴带回派出所。
吴交代,他和他的同伴就是用这种方法搞司机钱的,他左脚第4个脚趾其实是同伴敲断的。
“去年4月,我在新登一个小旅馆认识了他(同伴),他约我一起赚钱。我说是不是违法的事,他说不是,就是打打擦边球。我说我想想。过了一个月,我实在没钱了,就问他到底是怎么赚钱的。他说,就是把脚搞掉,然后站在路口转弯的地方,找右转弯的车,说脚被轧了,让驾驶员赔钱。我同意了。他就用麻药针把我的左脚麻掉,然后用锤子把我的左脚的第四个脚趾敲成骨折。休息几天后,他就带我上路赚钱了……”
“这种行为,你们有几次了?”民警问。
“四五次。地点在萧山、富阳、桐庐,还有这次的省儿保。有一次在萧山,驾驶员赔了我们2500元。每次得来的钱,我们都是平分的。”
都市快报记者严峰